扬州新闻网讯(记者 姜传刚)记者昨从相关部门了解到,我市将推出企业年金制度,具备条件的企业可为职工建立企业年金,以建立多层次的养老保险体系,更好地保障职工退休后的生活。
据悉,在现有的基本养老保险外,将由企业和个人共同缴费形成企业年金基金,实行完全积累,采取市场化方式进行管理和运营。职工退休后,在基本养老保险外,可另外享受一笔年金收入。
为保证企业年金安全性,投资范围限于银行存款、国债和其他具有良好流动性的金融产品。
另悉,目前市区参保职工个人(不含个体工商户和灵活就业人员)月缴费基数上限,按不高于市区在岗职工平均工资的300%确定。
2007/06/22 07:56 来源:扬州晚报
标签: 企业年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