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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省新增18家医院为省直工伤保险协议医疗机构

2016-11-13 08:00:08 无忧保

本报讯 (记者 陈微娴)为方便省直工伤人员就医,切实减轻参保单位事务性工作,经研究,省人社厅决定增加河南省职业病医院等18家医院为省直工伤保险协议医疗机构。

以前,工伤职工到医疗机构就诊发生的医疗费用,需要由个人或者单位先行垫付,之后省工伤保险中心再审核支付。费用上的难处,往往导致工伤职工得不到及时的医疗救治和康复治疗。2012年10月1日起,我省省直职工工伤“绑定”协议医院,医疗费不用自己垫付。

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相关负责人介绍,“当时综合考虑区域分布、专业技能等因素,确定了河南省中医学院第一附属医院等6家医院为省直工伤保险协议医疗机构。为方便省直工伤人员就医,切实减轻参保单位事务性工作,今年又增加省直工伤保险协议医疗机构18家”。

新增的18家省直工伤保险协议医疗机构为:河南省职业病医院、郑州市中心医院、河南省中医药研究院附属医院、河南省老干部康复医院、河南省煤炭总医院、新密市红十字中心医院、郑州仁济创伤显微外科医院、平顶山煤业集团公司一矿职工医院、平顶山煤业(集团)六矿职工医院、平顶山煤业集团公司八矿医院、平顶山煤业集团十矿医院、平顶山慈济医院、郑煤集团米村煤矿职工医院、郑州煤炭工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王庄煤矿职工医院、郑煤集团总医院新郑医院、义煤集团宜阳义络煤业有限责任公司医院、义马天新矿业有限责任公司医院、焦作煤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中央医院一分院。

标签:   工伤保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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