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工网讯 (记者马学礼)近日,宁夏人社厅审核批复了银川、吴忠、中卫三市的城乡居民大病保险工作实施方案,加之此前已经实施城乡居民大病保险的石嘴山和固原,宁夏实现了城乡居民大病医疗保险的全覆盖。
宁夏《关于开展城乡居民大病保险工作的实施意见》规定,大病保险保障对象为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员。2013年城乡居民大病保险的起付额确定为6000元,按50%至70%不同比例分段报销,医疗费用越高支付比例越高。此外,对患有儿童先天性心脏病等20种重大疾病的患者,还将进一步提高支付比例。
据介绍,城乡居民大病保险全覆盖被列入宁夏2014年民生计划,将惠及460万城乡居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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