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丽水公积金新政:建农房也可贷款

2016-11-16 08:00:09 无忧保
【导读】:日前,我市出台住房公积金新政,今后住房公积金缴存户在建造农房时也可以贷款,公积金缴存职工本人或配偶,异地搬迁购买、建造住房或农房改造建设自住住房的,可以提取公积金。

日前,我市出台住房公积金新政,今后住房公积金缴存户在建造农房时也可以贷款。【丽水公积金查询,五险一金查询】新政规定,住房公积金缴存职工本人或配偶,异地搬迁购买、建造住房或农房改造建设自住住房的,可以提取住房公积金。如果本人和配偶的公积金尚不足的,还可以提取父母、子女公积金帐户中的余额,但提取总额不能超过实际支付的购建房款,住房公积金缴存户在丽水行政区域内异地搬迁购建安置房或农房改造自住住房的,申请公积金贷款额度不能超过实际支付房款的70%。

此外,缴存户在申请公积金贷款时,同样需要符合一定的担保条件。符合贷款的缴存户在公积金贷款时,住房公积金贷款的首付比例、贷款利率,都以首套房标准来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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