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网青海频道西宁01月08日电:和谐社会需要和谐的社会保障体系
社会保障制度在构建和谐社会中发挥着基础作用。和谐社会需要和谐的社会保障体系,如果社会保障体系不和谐,那么构建和谐社会的目标将难以实现。
党的十六届六中全会对构建和谐社会做出了全面安排和战略部署,把“覆盖城乡居民的社会保障体系基本建立”作为2020年构建和谐社会的九大目标和主要任务之一。如今,“科学发展,以人为本,和谐社会”已构成了改革发展的主旋律。而加快建立覆盖城乡的社会保障体系,已成为深入落实科学发展观、促进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的必然要求。
经过多年来的努力探索和实践,“从无到有,从小到大”,我省社会保障体系为500多万城乡居民提供了社会保障。今后的发展中,这一保障体系的进一步健全和完善仍然任重道远并且至关重要!(作者:解丽娜)
惠及百姓不变的民生追求
曾经无悔做贡献,如今安乐享晚年;旧时生活依子女,而今养老靠社保。这仅仅是我省各项社会保障不断完善普惠民生的一个缩影。通过多年努力,目前我省已基本建立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要求的社会保障体系框架,各项政策逐步完善,覆盖范围不断扩大,参保人数逐年增加,社保基金运行平稳,保障水平稳步提高。2007年,我省社会保险事业在造福百姓、普惠民生的社会建设中,取得了令人瞩目的快速发展。
各项社会保险制度改革稳步推进
2007年,全省各级劳动保障部门认真贯彻落实省第十一次党代会精神,在加快社会保障制度改革中取得明显成效。
——养老保险制度逐步完善。确保了企业离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的按时足额发放,基金征缴工作不断加强。全省各级社保经办机构加大参保登记、缴费申报、基数审核和加大清欠等工作力度,全年配合地税部门征收养老保险费24.03亿元,创历史最高。积极争取中央财政专项转移支付补助资金7.69亿元。2007年,在企业退休人员养老金大幅度提高和退休人员大幅度增加的前提下,确保了企业离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按时足额发放。全年为18万名企业离退休人员发放基本养老金25.77亿元,社会化发放率持续保持在100%。在此基础上,根据国家劳动保障部、财政部《关于调整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的通知》精神,在2005年、2006年连续两年提高企业退休人员养老金之后,又从2007年7月1日起,再次为全省16.9万名企业退休人员提高了基本养老金,人均增加108元,月人均养老金达到1192元,在全国处于较高水平。同时,根据国家劳动保障部、财政部《关于调整企业离休人员基本养老金的通知》精神,从2006年12月1日起对全省企业离休人员增加了月人均272元的生活补贴。通过三年连调基本养老金,不但使企业退休人员的基本养老金得到较大幅度提高,基本生活的保障力度明显加强,而且使企业退休人员不同群体之间养老金待遇差距过大、退休早人员养老金偏低的突出矛盾得到有效缓解,社会公平得到较好体现。同时,大力推进企业年金工作,建立多层次养老保险制度的步伐不断加快,养老保险制度建设取得较好发展。
——失业保险平稳运行。失业保险基金积极发挥保障失业人员基本生活及促进就业的作用。全年征缴失业保险费1.6亿元,支出失业保险基金0.55亿元,共为1.96万人发放了失业保险金,为确保失业人员基本生活,维护社会稳定发挥了积极作用。同时,积极探索失业保险基金在促进就业方面的试点取得初步成绩,积累了重要的经验。
——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稳步推进。全年共收缴基本医疗保险基金11.75亿元,基金支出8.65亿元,保证了参保人员基本医疗需求,提高了医疗保险基金的保障能力。研究出台了青海省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执行药品通用名和支付标准的实施意见,提高了参保人员的医疗待遇,扩大了参保人员的用药范围。
——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试点工作取得较快进展。2007年9月,启动了西宁、格尔木和德令哈三个城市以大病统筹为主的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国家试点工作,各项工作进展顺利。截至2007年底,三个试点城市参保人数达26.18万人,参保率达到71%以上,并从9月1日起正常支付医疗保险待遇。共征收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费1967万元,支付医疗保险待遇149.21万元,6316名城镇居民享受了医疗保险待遇,使社会保险和公共财政的阳光普照到城镇居民,得到了参保人员和广大人民群众的衷心拥护和高度评价。
——工伤保险制度改革取得重要进展。全省征收工伤保险费6200万元,为4272名工伤职工和供养亲属支付各项待遇3900万元。根据《工伤保险条例》制定出台了相关配套政策,研究出台了《青海省省级工伤保险费率浮动办法》(试行)。做好劳动能力鉴定新标准实施工作,新标准在全省得到较好运行。调整提高了工伤保险长期待遇标准,从2007年7月起,对2006年前的工伤人员和供养亲属享受的长期待遇进行了调整提高,在原发放额的基础上,将伤残津贴、供养亲属抚恤金、生活护理费每人每月分别增加190元、70元和90元,切实保障了工伤职工的权益。完善补充和修订《工伤保险医疗服务协议范本》。研究拟定了工伤保险省级调剂金办法,已报省政府审批,从今年起将建立工伤保险省级调剂金制度,以切实解决我省部分州、地保障能力脆弱的突出问题。通过积极工作,全省大中型煤矿、非煤矿山和建筑企业已基本纳入工伤保险。同时,协调青海煤业集团从2008年起纳入工伤保险,使该企业久拖不决的参加工伤保险问题得到妥善解决。
——生育保险继续在西宁试点,参保人数7.1万人,全年征收生育保险费837万元,支付生育保险各项待遇422万元。
社会保险覆盖面不断扩大
在省政府的高度重视和支持下,全省社会保险扩面工作取得重要进展。2007年上半年,以省政府名义召开了全省加强劳动用工管理扩大社会保险覆盖面工作座谈会,全面部署社会保险扩面工作。与此同时,积极协调省人大、省政协牵头,工商联积极配合,分别召开具有非公有制企业主身份的省级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社保扩面工作座谈会,促进这些企业带头参保,产生积极的反响。省政府办公厅下发《关于进一步做好非公有制企业个体工商户和灵活就业人员社会保险扩面工作的意见》后,全省各级劳动保障部门采取了积极措施组织实施,通过加大政策宣传和行政执法力度,使各项社会保险扩面工作取得明显成效。全省参加养老保险人数达到65.4万人,其中扩面增加参保职工3.6万人;参加失业保险人员达到34.72万人;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数达70.1万人,其中农民工3万人;参加工伤保险的企业单位达2518家,参保人数达26.3万人,其中农民工3万人。
社会保险基金监督工作不断加强
深入开展社会保险基金安全宣传教育活动,牢固树立“生命线、高压线”意识,使保证社会保险基金安全成为全省社会保险系统的共识。成立了省社会保险基金监督委员会及工作机构并开展工作。建立和完善了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内控制度,部署开展了社会保险基金自查和抽查,加强了对州地市劳动保障部门管理的各项社会保险基金的监督检查和社会保险费征缴情况专项检查,严格落实社会保险基金管理责任制,加强征缴管理和预算管理,保证各项基金的安全和完整。同时,采取积极措施,妥善解决国家审计署2006年在审计报告中提出的历史遗留问题,清理、归还社会保险基金2300多万元。积极配合全省审计部门对五项社会保险基金进行了全面审计。在全省社保系统建立了定时、规范、监控有力的养老、工伤、生育三大险种基金的电算化网络管理,实现了省级集中监控和各地区分级运作的网络管理模式,使社会保险基金的安全性大大增强。(作者:解丽娜 任喜民)
立足新起点顺应新期待落实新要求
我省劳动保障工作2008年酝酿三大突破
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厅长纪仁凤
2008年是全面贯彻党的十七精神的第一年,也是我省劳动保障系统立足新起点、顺应新期待、按照新要求,酝酿2008年劳动保障工作实现新突破的重要一年。
这一年,我省劳动保障工作将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紧紧围绕党的十七大提出的加快推进以改善民生为重点的社会建设这个中心,认真贯彻实施《劳动合同法》和《就业促进法》,努力推进就业再就业、扩大社会保险覆盖面和劳动者维权工作实现新的突破,全面加强依法行政、加强基础能力建设、加强劳动保障政策宣传和维稳工作,加强劳动保障队伍建设。
2008年,我们将以贯彻实施《促进就业法》为契机,继续实施积极就业政策,努力实现就业再就业工作的新突破;以加强制度建设为重点,进一步完善社会保障体系建设,努力实现社会保险扩面工作的新突破;切实抓好《劳动合同法》的贯彻实施,构建和谐稳定的劳动关系,努力实现劳动保障执法维权工作的新突破。
稿件来源:新华网-青海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