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第四次党代会精神,全力维护广大职工合法权益,构建和谐黄山,近日,市劳动保障局采取积极措施,发挥劳动保障部门职能,做好维护社会稳定工作。一是制定出台了《黄山市处置劳动保障群体性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力争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控制、早解决。二是加强组织领导,成立了以局长为组长、副局长为副组长,各科室、二级机构主要负责同志为成员的局维护稳定工作领导小组,同时成立群体性上访事件应急工作小组。三是明确工作职责,建立健全群体性事件应急处理工作责任制度,将责任分解到部门,落实到人。四是细化处置措施,明确处理基本程序,确保处理群体性事件反应快速、配合协调、依法规范。五是建立健全群体性事件及时报告制度,明确报告时限与要求,建立群体性事件月报告制与通报制度,确保群体性事件应急工作信息传输渠道的畅通。六是加强监督检查,督促区县、各直属事业单位全力做好维稳工作,及时排查隐患,化解矛盾,将群体性事件化解在萌芽状态。七是建立保障体系,为群体性事件的应急处理工作提供信息保障、政策保障、宣传培训保障与人员资金保障,确保维稳工作取得实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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