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德网消息(林钦妹林荣)日前,柘荣县再次调整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障金水平,比照当地上年度农村最低生活保障平均补差标准,由每人每月110元提高到127元,自2015年1月1日起执行。此次是该县第二次提高保障金水平。
据悉,该县失地农民养老保障金制度自2012年10月开始实行,标准由刚实行的100元提高至2014年的110元,再到2015年的127元。在经过对象申报、村级初审、村级公示、乡镇审查、县级审核、待遇申请等流程后,该县共有434人被纳入保障范围,其中60周岁以上、符合领取条件的74人,农民无需个人缴费,费用均由政府补助。截至4月份,该县共发放失地农民养老保障金14838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