账户管理人是指受托人委托管理企业年金基金账户的专业机构。
账户管理人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经国家有关部门批准,在中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二)注册资本不少于5000万元人民币。(三)具有完善的法人治理结构。(四)取得企业年金基金从业资格的专职人员达到规定人数。(五)具有相应的企业年金基金账户信息管理系统。(六)具有符合要求的营业场所、安全防范设施和与企业年金基金账户管理业务有关的其他设施。(七)具有完善的内部稽核监控制度和风险控制制度。(八)国家规定的其他条件。
账户管理人应当履行下列职责:
(一)建立企业年金基金企业账户和个人账户。(二)记录企业、职工缴费以及企业年金基金投资收益。(三)及时与托管人核对缴费数据以及企业年金基金账户财产变化状况。(四)计算企业年金待遇。(五)提供企业年金基金企业账户和个人账户信息查询服务。(六)定期向受托人和有关监管部门提交企业年金基金账户管理报告。(七)按照国家规定保存企业年金基金账户管理档案至少15年。(八)国家规定和合同约定的其他职责。
2008年03月11日 13:59上海金融报
标签: 企业年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