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网江苏频道讯 社会保障体系是最基本的公共服务,是实现社会公平的"调节器"、"减压阀",是民生工作的重要环节。近年来,灌南县财政局深入贯彻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以“六大体系”建设为核心,以实施民生幸福工程为抓手,更多地关注民生,不断加大财政投入,切实落实各项保障和改善民生政策,规范财政资金管理,保持改善民生的稳定性、持续性、累积性,统筹推进城乡社会保障体系建设。
一、落实培训就业政策,实现更加充分的就业。
一是进一步加大就业专项资金的投入,出台《灌南县就业专业资金使用操作办法》,加强财政政策的宣传和监督使用。及时发放困难职工社会保险补贴,支持我县中高级技师技能提升培训,提升岗位技能和创新能力。
二是支持促进高校毕业生就业政策落实,出台《灌南县高校毕业生就业见习基要管理办法》,设立就业见习培训基地,帮助提升工作技能和就业竞争力,实现尽快就业。
三是支持落实创业扶持政策,在全县范围内认定县级优秀创业孵化基地和村级创业示范点,积极为创业者提供创业场地、创业政策、创业培训等服务,充分发挥创业带动就业的倍增效应。
四是完善小额担保贷款政策推动就业工作,开设创业小额贷款担保基金账户,存入创业小额担保贷款担保基金300万元,按5倍放大贷款授信发放创业贷款,鼓励促进就业困难人员、失业人员、进城的被征地农民等自主创业。
五是在我县失业保障基金可用额度内,安排扩大支出项目资金,用于职业介绍补贴、岗位补贴等相关支出,充分发挥失业保险促进就业的重要作用。
二、做好统筹城乡发展,完善社会保障制度体系。
一是提高社会保障待遇水平,共享经济社会发展成果。按月发放企事业退休职工基本养老保险金,对年满60周岁且符合领取基础养老金城乡居民发放基础养老金,并能及时执行提标政策。
二是继续做好城乡居民医保,保障参保群众就医需要。建立大病保险制度,在基本医疗保障的基础上,对大病患者发生的高额医疗费用给予进一步保障,切实解决人民群众因病致贫、因病返贫问题。
三是落实征地补偿新办法,保障被征地农民合法权益。根据省政府93号令《江苏省征地补偿和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办法》、全县被地块征用执行新征地补偿办法。按照本县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1.1倍乘139计算,对16周岁以上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资金一次性划入保障资金专户,并建立个人账户。确保被征地农民原有生活水平不降低,长远生计有保障。
四是健全医疗救助政策,保障医疗救助水平。对符合条件的医疗救助对象实行“一站式”同步救助结算。对农村五保对象、城市“三无”人员、孤弃儿童按照100%比例救助,其他各类救助对象救助比例提高至65%,年度封顶线提高到3.5万元/人。
五是落实低保增长机制,保障城乡低保标准提升。不断完善政策,进一步规范管理,对符合条件纳入保障范围的城乡低保对象实现应保尽保,结合经济发展水平,逐年提高低保标准,并于每季首月10日前发放农村低保金。
六是完善社会福利制度,保障困难人群生活。对五保老人建立集中供养机构保障机制,按在院供养对象不低于1:10配备工作人员,让五保老人吃穿住医院等样样有保障。按月发放孤儿基本生活补助,在生活保障方式上,对社会散居的孤儿,督促乡(镇)、村签订监护协议书,明确监护人,确保其正常生活和正当权益得到有效保护;对集中供养的孤儿由县(乡)福利机构保障其基本生活、就医、就学等方面不出问题。
七是落实国家优抚政策,保障军人合法权益。按“城乡一体,同役同酬”的原则,对农村和城镇义务兵同标准进行发放。出台《灌南县退役士兵教育培训工作实施方案》,本着由退役士兵自愿参加、自选专业的培训原则,免费为退役士兵提供职业技能培训和高等学历教育,促进退役士兵就业 。
八是落实尊老金制度,弘扬中华民族尊老敬老的传统美德。按季足额发放老人“尊老金”。80-89周岁老人每人每月发放50元“尊老金”、 90-99周岁老人每人每月100元、对100周岁以上老人每月发放300元“尊老金”,全部由县财政纳入年度预算。
三、落实资金政策引导,促进医疗卫生事业发展。
一是逐年提高城乡合作医疗保障水平。全县农业居民62.59万人,城镇居民3.53万人,参保率均达到100%,县级财政按标准全年足额配套到位,并实行专户管理,专管专用。并推行“一站式”即时结算服务,在实现县内定点医疗机构就医即时结报的基础上,全面开展市级定点医疗机构就医即时结报,并主动联系省级定点机构签订即时结报协议。
二是积极推动基本公共卫生均等化发展。开展11类43项基本公共卫生服务,依据我县常住人口62.21万人,按省定标准及时拨付到位。全面开展农村妇女“两癌”筛查、孕前和孕早期补服叶酸、婚前检查保健等重大公共卫生服务项目,让更多的适龄妇女享受这项惠民政策,同进对公共卫生事业均等化发展起到了积极推动作用。
三是巩固基本药物制度改革。推动落实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综合改革各项成果,保障新机制下基层医疗机构的持续稳定运行,县财政每年预算安排3,286万元对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进行补助,促进公立医院优先使用基本药物,让群众得到更多实惠。
四、建立养老服务体系,提供优质养老服务。
出台《灌南县农村五保供养服务机构建设管理提升工程实施方案》,对农村五保供养服务机构力争实现星级全覆盖,对农村五保供养服务机构通过三星级、二星级、一星级验收的乡镇,县财政将分别给予以奖代补资金20万元、15万元、10万元。已通过政府采购为敬老院集中采购空调、电视、护理床、家具等设施。对新建和运营的护理型养老服务机构进行资金扶持和帮助,支持居家养老服务中心、老年关爱之家、托老所的建设和发展,满足老年人多样化养老需求,切实提高养老养服务水平。
五、强化基础管理,提高财政管理效能和服务能力
对社会保险基金实行财政专户管理,坚持优先保证用款、依法管理、增值运作与调节运作相结合等原则,协调相关商业银行对基金的活期存款实行优惠利率,对上级部门下达的专项指标及时拨至入专户,做到及时对账,无挤占挪用现象。基金专户存款除保留两个月的周转金外,其余全部转作定期存款,确保基金安全并实现保值增值。
六、推进作风建设,提升报务能力。
坚持依法行政,积极推进行政权力公开透明运行,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坚决执行中央“八项规定”认真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和内部控制制度,实行社会动态监督,采取聘请廉政监督员、开展家庭助廉、设立监督举报电话等形式,筑起强大的廉政动态监督网。将反腐倡廉和财政社保工作一起布置、一起检查、一起落实,确保“两个安全“,更好的服务民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