取得企业年金基金管理资格的机构将度过相当一段寂寞时期。中国工商银行托管部副总经理肖婉如日前指出,由于企业表现谨慎,年金市场的培育进展缓慢,年金市场要发展壮大面临诸多挑战。
受托人地位不明确。受托人作为企业年金运作核心,是联结委托人与各服务机构的纽带,并且有选择其他服务机构的权利。但是受托人在享受权利的同时,承担的职责较少,具体职责由托管人、投资管理任何账户管理人承担,因此需要进一步明确其职责定位。
机构约束多,企业约束少。企业年金两个试行办法对服务机构的职责提出了明确要求。但实践中,对各企业规范管理的约束较少,比如有的企业不按规定上报年金计划,不选择投资管理人自行投资,投资范围上突破法规限制比例等。
保本收益问题。鉴于目前证券市场和管理机构的风险问题,各企业对于委托投资证券市场比较谨慎。很多企业提出保本保收益的要求。有的甚至提出不用设计投资方案,只要给固定收益就可以了,根据收益来选择合作对象。
免费服务问题。一些机构提出零服务费要求,不仅影响服务机构的积极性,还影响正常的市场秩序。
集合计划运作问题。市场实践表明,客户对于集合受托计划需求比较强,但是目前对于集合受托计划没有明确规定。
会计核算办法不明确。企业年金采取何种会计核算办法,各管理机构拭目以待。目前财政部的企业年金会计准则讨论稿已经出台,但是最终规定在出台前,机构对如何操作无所适从。
肖婉如认为,建议劳保部将企业年金的相关管理办法提高到国家立法层次,以促进业务健康发展。
针对办法中不明确的内容,她希望监管部门能加强监管,比如对受托人职责定位,企业建立年金计划等方面作出规范性要求。此外,为增强办法的可操作性,应加快和各相关部门政策配合的进度。特别是加快与证券交易所、人民银行、中央国债登记公司等机构的沟通和衔接。工行身兼企业年金基金托管和账户管理两种角色。作为企业年金基金管理的重要环节之一,托管人是资金的保管方,从投资管理人处接受指定,从登记公司接受交易数据和清算数据,与受托人核对资金数据,是联结各个机构的纽带。
(2005-10-17 08:36:41) 中国证券报□记者王妮娜北京报道
【作者:王妮娜】 【出处:中国证券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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