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际上我们国家企业年金市场还处在一个起步阶段,起步阶段就有它的特色。市场发展初期有一些问题要解决,包括很多的方面。他们两位讲了很重要的问题。刘部长讲的员工权益和工会作用的问题。这个问题这么多年来员工和企业来说在整个养老金管理当中的地下水位作用始终没有得到。
在这种情况下有三种,首先从税收政策来说,目前国内做年金的企业比较少,如何建立这么长期的机制,这个对企业来说是一个很大的问题,它本身缺乏长远的概念。另外作为个人来说,它的个人权益和个人意识的崛起在国内来说还是比较初期的。还有一个就是宣传的问题,这个也是很重要的。这些年来我有一种感觉,员工的管理过程中都是隔离在外的。我个人感觉有几点,比如说个人缴费的税收问题,还有制度理解的问题,是不是要宣传到员工的层面。有人说下次研讨会能不能把员工请来,这个我觉得是很好的。还有一个就是对员工群的保障,我们个人资产到底怎么做呢。我们以什么样的方式约束,在这里监管机构什么样的规则,企业有什么权益,员工有什么权益,包括整个运营管理当中机制的建立,对金融机构的监管。如果这些问题都解决了,有可能员工成为阻碍企业年金计划的一块了。
现在四个角色当中法人机制机构是一块。如果这个问题得到解决的话,这个对企业年金制度整个管理和开拓有很大的帮助。刚才介绍了法律法规,我们已经在考虑了这个问题,我们也参与了。在制定法规过程当中我们也思考了一个问题,首先这个是什么地位。目前的情况下我们从员工层来看,一部分是员工代表,一部分是企业代表,从这个角度来说实际上是委托人。但是23号令给它的定位就变成了一个受托人,这个就是两种角色的结合。我们怎么解决这些问题呢。刚才也提出了一些看法。比如说内部管理和外部管理。内部管理我也是这样认为的,比如说对我企业年金计划的设计,我的经营状况,我的员工结构,我的目标。我们对员工沟通和交流,对员工信息的搜集、管理也是很清楚的,这种情况下内部是可以做的。但是外部来说它的能够不够,尤其牵扯到投资资本决策的时候,对更专业的帐户管理人,投资管理人进行监督的时候,显然是有问题的。我们怎么解决这个问题,刚才也提到了一点,就是除了理事会的概念以外还有一个计划管理委员会,计划管理委员会我们也有,这样理事会能不能从法律地位和职能方面往外转,现在往外转有一点难做,这个我们已经沟通过了。我们当时也有一种感觉,现在是不是大脚醇小鞋的现象。理事会的责任到底怎么转移呢,怎么把这个社会责任转移出去,我们想了很多种的办法。目前来说如果在责任不能分担的情况下,不能二次收购的情况下,那么担保机制还是很重要的。
另外一个就是对于企业来说它考虑自身能力的需求,能否只能内部的一块,对有条件的企业财做两块。这个是我们对理事会的想法。
网易商业频道 2005年11月5日
【出处:网易商业频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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