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去年颁布实施《企业年金试行办法》和《企业年金基金管理试行办法》之后,今年又颁布《企业年金基金管理机构资格认定暂行办法》以及配套的《企业年金基金管理运作流程》、《企业年金基金账户管理信息系统规范》和《企业年金基金管理机构资格认定专家评审规则》,等配套法规。据有关部门统计,截止2004年3月底,全国建立企业年金计划的企业22463家、参加计划的职工703万人,分别比2001年增长28%和7.2%;基金结余近500亿元,同比增长90.1%。而配套法规的出台,标志着我国企业年金的市场化进程即将开始,也预示我国企业年金将以更快的速度发展。若干重要的理论和政策问题需要进一步探索。
一、加快发展企业年金计划,完善我国多层次社会保障制度框架
国外企业年金的异军突起的一个直接动因在于各国社会保障改革和构建多层次社会保障制度框架体制创新的内在要求。作为多层次社会保障的重要组成部分,企业年金发挥着日益重要的保障作用。因而,在我国社会保障制度尚未健全的现实背景下,加强快发展企业年金步伐,强化企业和个人在社会保障体系中的责任,重视发挥市场机制的重要调节功能,对于避免国家对社会保障计划的大包大揽和承担无限责任的弊端,发挥企业年金作为重要员工福利计划和重要人力资本投资计划的重要作用,发挥企业年金在完善企业内部治理和实现企业长期利润创造中的重要功效,充分发挥企业年金的重要潜在社会资本的功能,均具有十分重要的战略意义。
二、构建稳健的企业年金法律与制度平台
企业年金是一项旨在提供退休收入的战略投资计划,影响众多的利益主体尤其是企业职工的退休收入保障,其制度安排和运作机制异常复杂,社会公众对企业年金和养老金计划格外关注和高度敏感,不应当简单视为一种投资计划和一般的基金计划。各国发展企业年金的一条重要国际经验,乃是政府非常重视构建企业年金的法律框架和制度平台,并在实践过程中不断修改和完善。有关企业年金重大法律法规的出平,需要经过反复的可行性论证并征得多方机构尤其是企业和行业的意见。既全面借鉴国际经验,又充分考虑本国国情,摸索出适合本国制度和法律环境的企业年金法律体系和制度框架。因而,在我国企业年金发展的初创阶段,探索适合我国实际的企业年金法律和制度框架,而不是简单照搬国外发达制度背景下企业年金的管理模式,对保障我国企业年金发展模式的正确导向具有关键决策意义。显而易见,企业年金管理的绩效直接取决于计划运作各方面内在的复杂关联,取决于从整体性、系统性的角度把握企业年金基金管理的独特的复杂过程,取决于企业、监管部门和运营机构对企业年金作为一项长期退休收入计划的高度认同,取决于企业年金法律和制度框架的完善程度,取决于企业年金高级管理人员的高度责任意识。对企业年金管理模式的简单化和短期化的行为和价值取向,对企业年金的稳健运行具有很大的风险,而且难以有效实现企业年金的社会保障功能。
三、强化政府对企业年金扶持、管理和监管的职责
各国企业年金发展的一条重要国际经验是重视政府对企业年金的政策引导、扶持、监管与保护,重视在企业年金各阶段实施有效的有效监管及风险控制,以及为企业年金受益人构建保护机制等。虽然企业年金的市场化营运已经成为我国的一条重要指导性原则,但在企业年金发展的不同阶段,政府的引导,扶持、监管及其保护都非常重要。尤其在企业年金发展的初创阶段,政府制定完善的规则和制度平台,是促进企业年金稳健发展的关键环节。政府对企业年金的税收优惠政策是促进企业年金快速发展的强有力杠杆。对企业年金的缴费实行税前列支的方式体现税收优惠,对企业年金基金投资收益实行减免的税收优惠政策等,使企业年金获得较快程度的发展。这既是促进企业年金较快发展的关键因素,又是减轻政府社会保障无限责任的有效途径。在第二支柱养老保险充分发展的条件下,既可以有效发挥各类市场机制的保障功能,又能从根本上缓解人口老龄化背景下社会保障制度的危机。因而,应当从战略高度设计企业年金的税收优惠政策,尽早突破企业年金的制度和政策瓶颈。目前一些省份事实上已经通过不同的途径、不同形式实施了税收优惠政策,如工资总额4%以内,成本中列支并税前扣出,超过部分在企业自以资金中支出等。个别省份对企业年金的税优已达8%-10%以上。由于全国统一的税收优惠政策仍然未能出台,各地推行税收优惠政策也往往是企业年金市场压力下的一种被动选择。而中央企业对税收优惠政策的呼声也日渐高涨。在此背景下,各地在企业年金市场压力下的税收优惠政策差异及其攀比行为,可能误导企业年金的健康发展。甚至可能诱导企业年金短期行为甚至洗钱动机的趋动。不利于企业年金的长期发展和作为长期退休收入计划战略目标的实现,还容易导致企业年金的无序发展。建议尽快出台企业年金的税收优惠政策,规范企业年金税收优惠的范围与程度。
同时,政府尽快完善企业年金的投资指导原则和制度平台的建设,完善企业年金基金投资管理办法,构建企业年金营运监管框架,构建企业年金营运的风险保障基金制度,完善企业职工权益保障机制,强化对企业年金营运的风险控制等,均是政府立足于保护企业职工退休收入和促进宏观经济有序发展的基本政策取向,对企业年金的安全营运和风险控制,均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企业年金市场化和相关机构的准入,仅仅是企业年金监管的初级阶段,而更为关键是政府在其长期发展过程中的风险控制和安全保障方面肩负的重要职责。
四、构建企业年金的多元营运模式,培植企业年金的制度环境
国外企业年金采取多种营运模式,规范的法律制度环境是其重要的制度基础。企业年金的成功运行,并不单纯取决于短期的投资收益,而在根本上取决企业年金管理者及营作模式各方特殊的信任关系及有效的利益制衡机制。它的成败既取决于企业年金基金积累阶段安全有效的投资管理,而且也取决于计划的偿付能力和企业职工补充退休收入的保障性。不论是养老基金模式,人寿保险模式,还是信托模式,其管理层都必须立足长期发展战略,对企业年金在国家多层次社会保障制度中的定位有高度认同。当前尤其应当重视培植有利于企业年金发展的制度环境,信托模式和保险模式都要求参与企业年金运营的各方具有长期而牢固的信任基础和信任关系,否则,企业年金的责任主体混乱,必然导致企业年金面临的风险很大而且很难控制。因此,以诚信为基础的制度构建对我国企业年金的健康有序发展具有关键意义。同时,加快培养具有高度责任感,熟悉企业年金专业知识的一大批高级专业管理人才,也是企业年金风险控制的关键环节。在制度构建的初级阶段,构建有效的对高级管理人员的监管机制,要比若干指标体系的监管意义更为有效。应当注重发挥我国各行业企业年金的既有优势,引导企业年金发展的主流,又充分发挥专业养老金公司的独特优势,采取分类指导,发挥优势,逐步放开的市场化策略,尤其避免一哄而上、盲目发展的混乱局面。在注重培植企业年金制度环境的同时,稳妥推进企业年金的各项业务。
五、企业年金的运营和监管需要强调实施综合配套的思路
企业年金是一项涉及面广的异常复杂的退休收入计划。既涉及企业年金发起人企业与职工的激励机制和复杂的利益分配机制,又涉及计划外部管理、帐户管理、投资管理、风险控制、资金市场环境政府监管等诸多错综复杂的关系网络。因而,企业年金的管理尤需要高度重视综合配套、协调合作发展的营运与管理思路。如果缺乏系统动态和综合的风险管理思维和战略思维,企业年金营运绩效必将大打折扣,而且会产生难以估计的后果。由于企业年金的独特营运方式,不少国家建立由财政税务部门,劳动保障部门,保险监管部门,金融管理部门直接参予企业年金的运营的监管和风险控制,美国则由劳动部负责实施企业年金的监管。因而,建立起由若干政府机构参予建立制度化的企业年金多方协调机制,对于有效发挥政府对企业年金的监管,对于我国企业年金的健康发展和风险控制均具有重要意义。否则可能对我国企业年金的运营和有效监管带来负面影响,使在开放背景下的企业年金的发展进程受到阻碍。应当尽快建立制度化的企业年金的部级协调机制,尽快推进综合配套的改革思路。不仅如此,企业年金的营运与监管必然打破金融分业的现行格局,混业经营与混业监管必然成为企业年金发展中的一个重要议题,惟有强调综合配套的思路才更有助于实现企业年金的政策目标和有效实施风险控制。
六、重视培植企业年金发展的动力基础
企业年金的快速发展,既取决于稳定健康的宏观经济走势,取决于财政税收政策的支持力度,取决于稳健、高效、有序的金融市场环境,取决于政府有效的监管与风险控制。但另一方面,还相当程度地取决于企业和行业在企业年金发展中的重要主导作用。而企业和行业必须充分关注企业年金发展过程中的制度创新。 随着企业制度改革的深化和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步伐的加快,企业在开放背景下竞争必然会更趋急烈,也必然促使企业从长期战略的高度更加重视企业年金的发展。对企业而言,重视发展企业年金的主要目的在于为员工提供补充退休收入保障,但还不是唯一目的。力求实现企业长期利润增长目标和企业年金计划关联和双赢的制度创新机制,则是现代企业制度创新的重要组成部分。如果我们在企业制度改革、公司治理和企业年金之间找到内在的良性行循环和互动发展的制度框架,那么,企业对企业年金长期战略目标就有更加清晰的认识,更能从根本上调动企业发展企业年金的内在积极性,避免企业年金发展的短期行为和无序发展,使我国企业年金的发展进入快速发展阶段。与此相关联,企业年金的长期安全运营和风险控制问题也就更显突出。
西南财经大学社会保障研究所教授、博士导师 林义
【作者:林义】 【出处:www.cnpension.ne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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