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日前下发的《湖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完善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制度的决定》指出:
十二、积极发展企业年金。为建立多层次的养老保险体系,增强企业的人才竞争能力,更好地保障企业职工退休后的生活,鼓励具备条件的企业为职工建立企业年金。企业年金实行完全积累,采取市场化的方式管理和运营。劳动保障行政部门要切实加强政策指导,做好企业年金方案备案和基金监管工作,实现规范运作,切实维护企业和职工的利益。
本决定的政策规定从2006年1月1日起施行,以前规定与本决定不一致的,按本决定执行。
2006-4-21 湖南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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