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网电 26日,省民政厅召开会议,正式启动2014年城乡低保“阳光行动”。即日起至9月30日,将在全省范围内集中开展城乡低保“人情保”、“错保”专项整治,并推进社会救助“一门受理、协同办理”机制建设。
按照“阳光行动”实施方案,在今年9月底前,全省所有城乡低保、农村五保供养对象都要实名录入全国低保信息系统进行管理,确保对象准确。在开展专项整治的过程中,将全面清查、纠正城乡低保工作中违反政策规定、扩大低保范围等损害群众切身利益的违规违纪行为,严肃查处“人情保”、“关系保”,有效遏制“错保”。
实施方案强调,禁止将低保职责、权限下放至村(居)民委员会,坚决杜绝低保对象“选择性公示行为”,对国家公职人员、低保经办人员及村(居)民委员会干部近亲属享受低保的,必须单独公示,单独建档,并在民政部低保信息系统中进行备注。省民政厅党组成员、副厅长唐白玉介绍,这次行动将对全省四百多万城乡低保对象全部进行重新清理,确保百分之百地清理所有低保对象,百分之百开展入户调查核实,百分之百开展民主评议,百分之百公示公开,百分之百建档备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