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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宁:企业年金改革取得显著成效

2016-12-29 08:00:12 无忧保
【导读】:为了总结保险业参与我省企业年金改革试点实践,建立可持续养老保险制度,8月28日,保险业参与省企业年金改革试点成果新闻发布会在沈阳举行。会议由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辽宁监管局、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联合主办,中国保监会、国家劳动和社会保障部、


为了总结保险业参与我省企业年金改革试点实践,建立可持续养老保险制度,8月28日,保险业参与省企业年金改革试点成果新闻发布会在沈阳举行。会议由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辽宁监管局、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联合主办,中国保监会、国家劳动和社会保障部、省政府等部门的主要负责同志,有关保险、银行等金融机构负责同志,省直部门、驻辽中直企业及我省重点企业单位领导,以及中央、省内媒体记者共150多人参加会议。

企业年金是企业及职工在依法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基础上,自愿建立的补充养老保险制度。企业年金的建立是完善养老保障体系的重要举措,可以提高企业离退休人员的预期收入水平,缩小企业职工与机关、事业单位职工之间的退休金差距,增强企业吸引人才的竞争力。

到2006年末,我省企业离退休人员已有350万人,月人均养老金仅为772元,低于全国平均水平100元左右。发展企业年金、建立可持续养老保险制度,是我省完善城镇社会保障体系中的一项重要任务。作为年金市场化运作机制和模式的改革试点,2004年8月28日,我国第一笔真正意义上的企业年金业务在辽宁诞生。截至目前,全省建立企业年金企业1700户,职工37万人,积累资金24亿元。其中,建立规范的企业年金企业330户,职工12万人,积累资金8.6亿元。通过建立企业年金制度,使我省一部分职工在退休后的预期生活水平得到有效提高,我省两大煤业集团7万多名职工已经享受到了企业年金制度带来的实惠。

会上,我省还介绍了下一步推进企业年金制度建设的主要工作任务。一是创造良好环境,加快推进企业年金工作全面开展。广泛开展政策宣传,为推进企业年金工作营造良好氛围,同时,税务部门对企业建立年金制度要从税收政策上给予积极的支持。二是加强政策引导,规范企业年金发展。相关部门和机构要加强对企业年金工作的政策指导和培训,要制定企业年金的年度发展计划和中长期发展计划。三是加强监管和服务,保障职工的利益。

2007年08月29日 08:16:25来源:辽宁日报(葛传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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