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黔滇渝医疗保险政策最新消息

2017-01-07 08:00:13 无忧保

  医疗保险指通过国家立法,按照强制性社会保险原则基本医疗保险费应由用人单位和职工个人按时足额缴纳。不按时足额缴纳的,不计个人帐户,基本医疗保险统筹基金不予支付其医疗费用。以北京市医疗保险缴费比例为例:用人单位每月按照其缴费总基数的10%缴纳,职工按照本人工资的2%+3块钱的大病统筹缴纳。

  医疗保险是为补偿疾病所带来的医疗费用的一种保险。职工因疾病、负伤、生育时,由社会或企业提供必要的医疗服务或物质帮助的社会保险。如中国的公费医疗、劳保医疗。中国职工的医疗费用由国家、单位和个人共同负担,以减轻企业负担,避免浪费。发生保险责任事故需要进行治疗是按比例付保险金。

  黔滇渝实现医保“一卡通”

  12月1日,随着贵州、云南、重庆三省市异地就医联网结算系统网络正式开通,我省职工医保参保人员只需办理异地就医备案手续,即可凭个人持有的社会保障卡在云南省、重庆市的联网结算医院住院刷卡结算,享受“一卡通”高效便捷的医保服务。

  记者在贵安新区公积金社保中心采访时,有关负责人介绍,跨省异地就医仅开通普通住院,贵安新区参保人员赴滇、渝医院就医,只需填写《贵安新区直管区城镇职工驻外和异地定居参保人员就诊定点医疗机构备案表》,并持《备案表》到异地选定的定点医院盖章,并由异地医疗保险经办机构盖章确认后加盖参保人的单位公章,最后报新区备案,就可以持贵安新区社保卡刷卡就医,出院时结清个人自付部分,属于医保基金支付部分由就医地社保经办机构垫付。

  贵州、云南、重庆三地实现医保“一卡通”,将有效解决跨省异地就医垫支难、跑腿难问题。目前,我省有省本级、贵安新区两个统筹区率先正式上线运行,其余市州将待本地联网系统测试完毕后陆续上线。

  据悉,目前,我省职工医保参保人员赴重庆、云南两地跨省异地就医可联网结算的包括重庆医科大学附属第一医院、重庆医科大学附属第二医院、重庆西南医院、重庆新桥医院、重庆大坪医院、重庆市医科大学附属口腔医院、重庆市肿瘤医院、重庆市中医院、云南省第一人民医院、云南省第二人民医院、昆明医学院第一附属医院、昆明医学院第二附属医院、昆明医学院第三附属医院、成都军区昆明总医院、云南省延安医院、云南省中医院共16家医院。

标签:   医疗保险政策医疗保险保险医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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