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失业人员生育补助政策

2017-01-07 08:00:13 无忧保

  失业人员生育补助政策

  根据《浙江省失业保险管理条例》,城镇失业人员符合计划生育规定的,并且在享受失业待遇期限内或者享受待遇期满后的失业期间生育子女的,夫妻双方有一方失业的,失业一方可以领取相当于本人3个月失业保险金的补助,夫妻双方均失业的,可以同时领取相当于本人3个月失业保险金的补助。失业人员应当在孩子出生之日起3个月内,持本人身份证、失业证及计划生育证明、子女出生证明等材料,到当地失业保险经办机构办理申领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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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签:   生育补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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