歙县劳动和社会保障局以贯彻落实《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为契机,积极推出便民新举措,倾力打造阳光仲裁,切实维护劳动关系的和谐稳定。今年以来共依法受理劳动争议案件89起,涉及职工200余人,为当事人挽回经济损失30多万元,切实维护了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一是实行首问导诉服务。由最先接待当事人的仲裁员负责一次性告知仲裁请求事项,以减少当事人来回奔波。
二是实行风险告知制度。在立案后,由主办仲裁员告知当事人劳动争议仲裁的有关风险,适时对当事人进行劳动法律法规的宣传,使当事人能够正确对待劳动仲裁可能出现的申诉结果。
三是实行一步到庭制度。在案件开庭前,一次性将受理通知书、应诉通知书、开庭通知书等发放当事人双方,避免在文书送达过程中出现延误审理情况。
四是实行仲裁员公示制度。将仲裁员的名单、照片、编号等进行公示,便于当事人了解仲裁员情况,提高案件审理公信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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