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以来,我区以《劳动合同法》为契机,紧紧围绕劳动保障监察中心工作,充分发挥劳动保障监察职能作用,对我区用工单位尤其是新开工的建筑施工企业进行劳动用工大检查。截止目前,共检查了316家用人单位,其中对173家用人单位涉及职工5905人进行了年审,通过年审,检查劳动合同签订、社会保险缴纳以及按时足额支付农民工工资等劳动用工管理情况,督促企业补签劳动合同700余份,办理养老保险223人;严格执法程序,认真处理投诉、举报案件工作,依法受理投诉举报59起,己处理52起,受理工伤案件11起,认定工伤7起。切实维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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