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省劳动保障厅《关于开展对地震灾区实施就业援助的紧急通知》(劳社明电〔2008〕44号)文件精神,歙县把对来自地震灾区的务工人员提供就业援助作为当前抗震救灾工作的重点,并向各乡镇及园区下发了专项通知。通知要求:一是各乡镇及园区要以高度的责任感和紧迫感投入支援灾区工作。高度重视,迅速行动起来做好来自地震灾区务工人员的心理安抚和稳定工作。二是要及时掌握灾区民工在该县的劳动状况,掌握来自地震灾区务工人员的人数,并根据了解的情况制定相应帮扶援助方案。同时,还要做好该县从地震灾区返回的务工人员的统计工作。三是积极开展“灾区就业服务直通车”活动。开辟“绿色就业通道”,对已在该县的灾区劳动者一律纳入有关就业扶持政策范围,享受培训、鉴定、职业指导等相关就业政策;对在该县已参加社会保险的灾区劳动者,在规定期限内给予享受社保补贴和岗位补贴等优惠政策。四是充分发扬“一方有难,八方支援”的优良传统。各乡镇和有关部门要通过多种渠道开辟就业岗位,尽快提供适合灾区劳动者的岗位,以开展有组织的劳务输入为对接,确保灾区有外出务工愿望的劳动者能在该县找到合适的工作岗位。另外,该县劳动保障监察部门也将加大对来自地震灾区的务工人员合法权益保障工作,对侵害来自地震灾区务工人员合法权益的加大处罚力度,并从快查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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