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我市确定了2008年灵活就业人员医疗保险缴费标准。二〇〇七年度黄山市平均工资为21747元,月平均工资为1812.25元。根据《黄山市城镇灵活就业人员基本医疗保险暂行办法》(黄政[2004]33号)规定,灵活就业人员可按个人意愿选择建立个人帐户的方式缴费,以上年度统筹地区职工平均工资为基数,按8%的比例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每月缴费额为144元整;灵活就业人员也可以选择不建立个人帐户的方式缴费,按5%的比例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每月缴费额为90元整。
黄山市确定2008年灵活就业人员医疗保险缴费标准



声明:本站原创文章所有权归无忧保所有,转载务必注明来源;
转载文章仅代表原作者观点,不代表本站立场;如有侵权、违规,请联系qq:107049108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