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人社保网 0571-22931819

歙县强化劳动争议仲裁 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

2017-01-09 08:00:13 无忧保

2007年,歙县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不断完善劳动争议仲裁制度,坚持三方办案,加大维权力度,采取有效措施解决劳动争议,维护当事人的权益,特别是维护了下岗职工和农民工的合法权益。一是实行“三优一减免”。对下岗职工和农民工的劳动争议案件实行优先受理、优先审理、优先结案,缩短下岗职工和农民工的维权期限。凡下岗职工和农民工的仲裁申请,受理立案后30日内结案,最长不超过60日,这样可以使下岗职工和农民工的合法权益得到有效保护。另外对下岗职工和农民工申请仲裁实行减、免收仲裁费。二是注重调解,妥善解决当事人双方的劳动争议。为了避免劳动争议案件的累诉,减轻他们的负担,县劳动争议仲裁委将调解工作贯穿于整个仲裁程序中,实行庭前调解、庭中调解、庭后调解。三是大力开展维权宣传。一年来,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利用现场咨询会、仲裁庭办案、仲裁文书的直接送达、发放宣传资料等形式,加大维权宣传力度,强化了当事人维权的法律意识,为保障其合法权益提供了充分的法律支持。四是加强与人民法院的联系,增强劳动争议案件的处理力度。针对劳动争议仲裁的新特点,县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就劳动争议处理法律适用等问题与人民法院沟通,达成了共识,增强了劳动争议的处理力度。

全年共审结各类劳动争议案件118件,调解和投诉结案率100%,为当事人挽回合法损失21万元,较好地维护了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促进了劳动关系的和谐稳定。

标签:   劳动争议劳动争议劳动争议劳动争议  

声明:本站原创文章所有权归无忧保所有,转载务必注明来源;
转载文章仅代表原作者观点,不代表本站立场;如有侵权、违规,请联系qq:1070491083。

个人社保网 全国统一客服专线: 0571-22931819

//staticpc.shebaoonline.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