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以来,省政府将未参保集体企业退休人员生活保障作为民生工程,我区结合实际,针对未解决的老问题,全面落实未参保集体企业退休人员生活保障,深入企业进行调查摸底和条件认定,将城镇未参保集体企业退休人员基本生活保障金落到实处。目前,全年城镇未参保集体企业退休人员生活保障任务数50人,完成190人,发放生活保障金190080元,并于日前顺利通过了省检。
屯溪区认真做好未参保集体企业退休人员基本生活保障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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