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步完善我区养老、失业和医疗保险经办机构制度,规范基金管理行为,确保基金安全运行,根据《社会保险基金财务制度》、《社会保险基金会计制度》、《社会保险基金行政监督办法》以及《安徽省社会保险费征缴暂行规定》等有关政策规定,近日,区劳动保障局制定了《黄山区基本养老保险内部监督控制制度》、《黄山区失业保险内部监督控制制度》、《黄山区基本医疗保险内部监督控制制度》。
该系列制度旨在规范业务流程,合理设置岗位,明确工作职责,建立岗位之间相互监督制约机制,加强对基金收、拨、支、存各主要环节的监督控制,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实行责任追究制。从业务经办、财务管理、部门协调与控制、监督检查等方面对我区社会保险基金的科学管理与安全运行建立了严格而有效的监管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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