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歙县出台技能培训相关优惠政策

2017-01-12 08:00:13 无忧保

    根据市委领导到歙县调研时提出的要加大劳动力技能培训力度的要求,歙县劳动保障局迅速动作,会同县经济开发区及时出台了下岗失业人员、失地农民就业和技能培训等相关优惠政策优惠政策依托县经济开发区(再就业园区)为平台,扎实做好企业聘用下岗失业人员、失地农民的就业再就业和技能培训工作,充分发挥园区统筹城乡就业的集聚效应,以进一步提高劳动者技能素质,切实将开发区建成我县的创业平台和中小企业的“孵化器”,其相关优惠政策包括:一是技能培训补助,给予人均不超过300元的培训补助;二是社会保险补贴。按实际用工人数和用工年限全额(企业应缴纳部份)给予养老保险和失业保险补贴,实行先缴后补,补助期限最长不超过3年;三是岗位工资补贴。凡录用持有《再就业优惠证》女40周岁男50周岁以上的下岗失业人员的企业,按每人每月70元的标准和实际用工年限,给予最长3年的岗位工资补贴;四是凡安置就业困难对象的岗位,均作为公益性岗位,提供相应的政策扶持,并提供托底就业服务。下一步我县还将出台《歙县劳动力职业技能培训就业工作实施方案》,真正把王书记来歙调研提出的要求落到实处,切实解决企业用工矛盾问题,拓展劳动者就业渠道,提高劳动者收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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