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2日,中央办公厅印发了《事业单位领导人员管理暂行规定》,并发出通知,要求各地区各部门结合实际认真遵照执行。下面,本人将从为什么,有什么,怎么做三个方面,谈谈对《暂行规定》的理解和看法。
为什么?事业单位是经济社会发展中提供公益服务的主要载体,其领导人员是党执政骨干队伍的重要组成部分。但一直以来,事业单位领导人员管理沿用党政机关干部的模式,而在2014年中央修订《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时没有把事业单位领导人员纳入适用范围。因此中央这次专门制定《管理规定》,不仅填补了制度上的空白,同时也充分体现了中央对事业单位领导班子建设的高度重视。
有什么?《管理规定》作为第一个专门规范和加强事业单位领导人员管理的党内法规,共分总则、任职条件和资格、选拔任用等9个方面40条内容。而其中选人原则,选人程序及党对干部的从严管理等内容与《条例》高度一致。而在任职资格的细化,选拔方式的灵活性及退出机制等方面也体现出了针对事业单位领导人员的差异化、区别化,强调了针对性。可以说是在党对干部的选拔、管理、使用的大方向没有改变的情况下,专门为事业单位领导人员“定制”的规定。
怎么做?要将新颁布的《暂行规定》落实好,首先应该是对新规定透彻的认识。各地应通过培训的方式,使基层单位在透彻理解规定的基础上,剖析近年来事业单位领导人员管理中存在的实际问题,找出其根源,最后对照规定找出对策。让制定的配套政策及办法与《暂行规定》高度一致,但又具有实效性,针对性,切实解决好本地存在的实际问题,推动实际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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