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四川省成都市政府出台《成都市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全市统筹实施办法》,标志着成都市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实现了市级统筹。
成都市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实行统筹模式与管理层级相适应、责任分担与奖惩机制相协调、目标考核与基金巡查相结合的基本原则,全市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基金实行统一预算、分级管理、市级调剂。在政策制度、缴费标准、待遇计发、业务规程全市统一的基础上,实行全市统一编制基金预算、统一调度和使用基金;建立市级统筹调剂金,调剂金由各区(市)县筹集上解,上解比例按区(市)县当年适龄人员个人缴费征收收入总额的10%确定,并根据全市统筹调剂基金收支结余情况适时调整。(王德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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