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讯员:温宇龙)今年来,省人社厅发文要求对曾经参战或为国家事业做出贡献、未参加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退伍老军人,落实劳动保障工作,增进退伍老军人福祉,保障退伍老军人共同分享国家发展成果。府谷县府谷镇按照上级部门的文件精神,以我们的心与退伍老军人一起律动为主题,积极开展落实相关工作。
经县级部门审批该镇符合条件的退伍老军人有韩文奎、贺来喜等25人,该镇根据个人缴费200元/年(残疾军人个人缴费100元/年)、已经年满60周岁缴费年限不足15年可以进行一次性补缴满15年的文件精神,按照核定名单及时开展保费收缴工作。
在全国经济放缓增长的新常态下,经办人员以应参尽参应保尽保为根本目的,逐村到户的为符合条件的退伍军人讲解这项惠民政策。截止目前,该镇25人全员参保,保费收缴工作全部结束,共计收缴保费5万余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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