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昨日从市公积金中心了解到,自今年2月份,开发区外企职工缴存住房公积金移交市公积金中心统一管理后,在开发区办理了公积金(组合)贷款的职工应及时到市公积金中心任一管理部办理新的委托提取手续。
办理新委托提取手续时,职工只需携带本人身份证、公积金联名卡、最近一期的还款凭证,需要配偶共同签订委托提取协议,另需配偶本人携带身份证、公积金联名卡、结婚证或户口本一同办理。特别提示开发区移交至市区的职工,签订新的委托提取协议后,职工应将首月应还款存入农行或者工行代扣卡中,不要将钱存入建行龙卡中。如果职工办理不及时,将会造成贷款划扣失败,导致贷款逾期。公积金中心全市19个管理部任一网点均可办理此业务,职工就近选择即可。(记者王洪宇通讯员王灵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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