拓展基层公务员晋升通道还需加强配套措施建设
2014年12月,中央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第七次会议审议了《关于县以下机关建立公务员职务与职级并行制度的意见》,指出在职务之外开辟职级晋升通道,有利于调动广大基层公务员的积极性。未来实行级别工资以后,可以体现同一职务层次的公务员工作年限、资历和能力的差别,使基层公务员不提升职务也能通过晋升级别提高待遇。
无疑,这一意见的出台给辛勤工作在基层一线的公务人员带来了全新的希望,进一步增强了他们的工作积极性和主动性,对于不断提高服务群众的意愿和服务质量、增强人民群众对于政府的支持和信任具有极大的促进作用。但是,在开拓基层公务员晋升新通道的同时,必须防止一些消极现象的发生。
不可否认大多数辛勤工作的基层公务员都会因为这一意见的出台二受益,但是另一方面可能助长一部分人消极怠工熬时间的负面思想。为此,必须加强配套措施的建设。一方面要严格基层干部考核,例如规定连续几年或者累计几年考核不合格,或民主测评达不到一定比例,即使达到既定年限也不予晋升;另一方面,进一步完善基层工作人员淘汰机制,使人员进出成为一种常态,以可能失去职业的压力增强他们工作的主动性和积极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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