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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会献策 解工亡赔偿难题

2017-01-20 08:00:01 无忧保

案例回放:去年2月19日,罗先生的家属急匆匆地来到苍溪县总工会反映,称2月15日下午,38岁的罗先生在该县某水利工程工地务工时,不慎从吊车上摔下,被紧急送往医院后经抢救无效死亡。

事故发生后,罗先生的亲属与该用人单位和工程发包方就工亡赔偿一事进行了5次谈判,但终因赔偿悬殊过大,而无法达成一致意见。 得知这一情况后,苍溪县委、县政府高度重视,责令该工程所在乡镇人民政府、县水电办、当地派出所配合县总工会组成协调工作组立即对此事进行调处。

当日下午3时,协调工作组立即召集工程发包方、施工方及死者亲属进行调解。经调查得知,双方对于丧葬费和一次性工亡赔偿金均无异议,产生分歧的主要原因在于罗先生与施工方未签订书面劳动合同,同时双方也拿不出有力的证据来证明罗先生的工资,而他工资的多少对赔偿的高低起着关键性的作用。罗先生亲属提出:当初口头约定180元一天,那么月工资应当是5400元。而施工方对此不予认可,他们提出罗先生的工资只有120元一天,并只同意按广元市年人平工资34030元来计算。

双方僵持不下,工作人员只好向其他施工单位了解相关工价,并提出以3500元/月的工资标准来计算死者的赔偿金,这一意见得到劳资双方的同意,由施工方支付死者亲属各项赔偿金共计98万元,不久赔偿全部兑现。本报记者

点评:农民工外出务工不爱签劳动合同,一旦发生纠纷,扯皮在所难免。本案中,工资高低直接关系到赔偿金的多少,最终还是工会干部多方了解建筑工地人员工价作参考,解决了问题。所以说,农民工打工勿忘签合同。

标签:   工亡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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