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5年8月2日,劳动和社会保障部下发《关于公布第一批企业年金基金管理机构的通告》,公布了经企业年金基金管理机构资格认定专家评审委员会评审,并经中国银监会、中国证监会、中国保监会同意的第一批37家企业年金基金管理机构名单。自此,企业年金入市工作开始启动。为此,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金融研究所特别邀请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国家财政部以及参与第一批年金管理机构评审的多位专家,于2005年10月22日—23日在北京京都信苑饭店举办“中国企业年金制度建设与市场发展高层论坛”,对相关热点问题进行综合探讨。搜狐财经频道作为联合承办方对本次活动做了报道:
刘海华:
总工会信息渠道不是很畅通,如果大家对我的演讲有兴趣咱们可以交流。我今天演讲的题目,原来主持人给我定的是加强部门协调,全面促进企业年金的市场发展。但是我们最近跟有关高校做了课题研究,所以我演讲的题目改为当前企业年金发展的几点建议。
建立企业年金是完善我国社会保障制度的重要举措。是对国家、对企业、对职工都是好事。我国在建立企业年金的同时,大力推进了补充养老保险制度。 2004年颁布了《企业年金试行办法》和一系列的相关规定。我们工会从维护职工的基本权益出发一贯支持企业年金的发展。在劳动部发出相关文件之后我们立即要求各级工会要积极参与推动企业年金的发展。要求广泛宣传推动企业的基地协商制度,完善职工代表大会的民主决策制度,培训专业化队伍等等。
近期根据年金目前的发展状况我们又与一些研究机构开始了一些基础性的研究。因为我们觉得年金这个事情说实在的现在说的很热,而且也非常重要。但是实际上发展状况到底是怎么样,企业和职工到底对年金的基本看法和认识是什么样的?另外工会和职工在企业年金的建立过程应该怎么样发挥作用,这些问题还知之甚少,所以我们跟有关高校搞了一个调查。我们想如果要知道现状就必须兼顾各盲从的情况。比如我们既有企业年金建立比较早,而且现在有的地方已经建立起自己系统的,像上海浙江等地区。还有一些内地企业包括东三省,现在东三省明确了4%的税前政策,还包括一些准备年金的省市。一共是八个省,每个省3个市左右。还有实施后面正在建,另外还有没有建,我们想知道为什么不建,因为我们选择的企业都是经济条件比较好的有能力建年金的。我们调查了20多个企业,我们认为我们这次调查基本的覆盖面还是比较有代表性的。
现在通过调查我们有几个基本的看法拿出来与大家共享。
第一,就建企业年金的意义来说无论是从上到下还是有共识的。包括没有什么认识的,我们开座谈会马上就有强烈的反应都觉得企业年金非常好。企业年金建立直观的感觉就是现在养老保险的给付在逐渐下降,有一些经济好的效益退休企业的员工退休前、后的收入差异比较大。企业年金为退休职工增加了一个很好的渠道,使员工能够分享企业的发展成果。另外一定程度上缓解了当前的企业退休金和机关退休金差距比较大的问题。
另外从企业年金的实际效果来看建立合理的企业年金制度,在有一些企业年金比较完善的企业也起到了留住人才、吸引人才的作用。我们在调查的过程有一些很远的企业跑到我们这儿开座谈会,所以他们对这个还是有一些积极性的。但是我们在调查中同时发现,这个事情炒比较热,包括我们的政策出台也比较密集,这些看起来好像情况比较好。但实际上我们现在总的感觉是“三热、三冷”。从执行系统来看年金执行系统是劳动管理部门,是上热、下冷。包括有些省已经有办法的一些省他的厅局对企业年金的实行非常冷淡。部里跟热,但是厅局很冷,包括有一些主管部门都解释不清楚企业年金是怎么回事。
另外从运作系统来看机构热、企业冷。机构很热,尤其是竞争37家运行机构的时候机构很热积极性很高,但是企业冷。从政策层面来看是市场热、源头冷。市场运作,尤其包括金融市场如何运作,这几个机构如何互相制约这个还是比较热,但是源头的政策,就企业年金的产生,企业年金的主体是企业,是职工,如果源头不放水后面什么都没有。但是源头的政策冷,目前为止我们还没有看到关于企业年金理事会,企业年金管理委员会,一些相应政策文件的出台。所以我们觉得目前的状况我们经过调查也认为应该把我们的调查情况向有关政策的主管部门包括一些机构、包括社会各界提供出来。企业年金制度要想推行其实还有很长的路要走。
通过初步分析我们认为目前造成上述原因的问题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
1、解释宣传不到位。尤其对象政策的解释宣传不到位。企业职工甚至政府有关部门对企业年金认识不清。我们开座谈会的时候有人还问年金还是年薪,年薪我们就参加。这些企业还不是很小的企业,所以我们认为对于年金的宣传,尤其是对于企业的宣传,对于职工的宣传还远远没有到位。真正企业年金的运行谁最清楚,我觉得好像是金融机构最清楚。
2、现行的企业年金制度本身还不完善。在这儿要说一下郑秉文所长做的非常专业的报告其实企业年金是一个非常复杂的系统工程,它的建立、监督、管理运营必须要有健全的法律法规体系才能确保年金的安全。比如说企业要建立年金,比如要建立企业年金理事会,据说企业年金理事会制度还有质疑,比如企业年金理事会它担负受托人的法律责任,他的责任、权力到底是什么?他能不能承担受托人的法律责任等等。这些企业觉得这个事是很简单的,为什么弄的这么复杂,而且他也弄不清楚,相应的法律法规又没有。所以这个问题也是企业不愿意主动建年金的很重要的原因。
3、现行办法设计的市场运作,包括机构之间怎么配合、互相制约来运作年金。对于企业员工来说,其实我们开座谈会也是对企业年金制度管理办法的一个很好的宣传。在开会的过程中我们认为对建立年金理事会企业不感兴趣,有的企业认为托给银行、或者保险公司很好,他们说这个办法如果没有专业人员跟的话我们企业也做不成,但是企业上哪儿找这样的专业人士呢?就是认为这个办法过于复杂。[NextPage]
4、现在办法运行的市场主体在推市场的过程中没有形成统一的连同效应。担任受托人没有起到带头作用。
5、税收优惠政策。现在东三省有一个4%的税前列支。但是很多省实际上已经规定有税前列支了,但是有的企业还不认帐。
6、当前资本市场的的一些负面因素。就是这些年我们的资本市场有一席负面影响,所以有些企业不敢做。有些职工、包括职代会认为选择了要出现风险谁来承担责任?
另外现在咱们城镇企业职工养老制度在建立过程中还没有完全定型。企业承担的各项保险费水平比较高,另外地方政府对年金的政策规定不是很明晰。地区的发展水平、等对企业年金制度建立都有影响。
我大概从调查过程中员工、企业对企业年金的认识不清给大家谈一谈。根据这些情况我想是不是今后有关企业推进企业年金过程要着重以下几个问题。
1、要加强企业年金的有关政策的宣传。就是企业年金的主体是企业、是职工,这是对企业、对员工、对国家都很有益的好事。问题是受益方不认识,他不知道能给他带来什么好处。所以我觉得这个宣传应该深入到职工、企业中,咱们不要在专家层倾注更多的精力。当然咱们需要专业、需要学者,但是这个真正要建立起来,就是“源头如果有水”那一定把它的基础扎实企业和员工甚上,要把企业年金的宣传作为重要的工作来做,这样才有可能推动企业年金的建立。
另外要对企业提供相对来说比较充分的信息。现在有的企业很有积极性,但是他知道从哪儿获取正确的信息,他也不知道这些信息如果要咨询去找谁。企业年金对我们来说是一个比较新的东西,但是企业补充养老保险是大家都知道的,但是为什么现在变成企业年金了?他不理解。所以这个事情宣传非常重要。
2、我们觉得在宣传过程中不要多宣传市场。我刚才听了郑所长的讲话以后很有感触。他讲的很有道理,但是我觉得角度,如果我们讨论这个问题,站的角度跟他不是很一样。我们向企业、员工宣传可以讲企业年金的市场建立与国家经济发展有关,但是我们最重要的要讲到企业年金是职工分享社会经济发展成果的一个重要的途径,是职工权益的重要组成部分。无论从政策制定还是宣传上我们都要明确它的目的是什么,不要把次要的东西变成主要的东西。所以为什么金融机构热呢,它认为这是一个发育市场的机遇,而职工来说我应该通过协商拿到什么,提高我的生活设备。而企业想可以通过这个留住人才,所以最终目的一定要明确。
3、抓紧完善相关的法律政策,尤其是源头的政策。我原来跟陈良司长也讲过,我觉得是后头热、前头冷。真正的源头比如基金应不应该建,怎么建?建什么样的,建什么水平的,委托什么机构来建这应该有一个基金管理委员会,这个有关政策现在还没有出台。另外,比如建立年金是三个条件。第一要参加养老保险,第二企业要有正常的盈利水平,第三要有协商制度。现在我们的集体协商也好,还很难谈到年金协商。因为现在集体协商主要是基本劳动条件的协商,包括工资协商。所以即将出台的年金制度里应该有相应的实施细节和实施操作等。
4、建立企业年金过程中应该确保职工代表大会制度。这吃我们调查有一个很深切的体会,我们想听听建立企业年金到底是企业动力大,还是员工动力大。最后证明真正的建立企业年金的单位,包括民营企业单位内,一个很普遍的特征就是企业管理制度健全,而且有很好的民主管理组织。职工代表大会和工会组织在企业年金建立过程发挥了非常大的作用。甚至有些企业企业年金的建立就是职工的提案。另外有的企业在与企业签订集体合同中就加入了企业年金的条款,这也是工会和企业协商的结果,所以保证了这项制度能够在企业中长期、稳定的发展起来。
我们认为无论是企业年金理事会还是企业年金管理委员会也好都要有相当数量的工会和职工代表参加,要有充分的协商制度,这样才能得到广大职工的认可。
5、在推动企业年金制度的过程政府要根据不同的地区、行业分步推广,避免带来不必要的市场风险。
另外,我们在调查中还有一个感觉,现在说企业年金建立的不是很多。但是原来地区型的,还有行业型的他们原来已经建立了不同的补充保险体系。而且有的已经建立了基金公司,现在劳动部的要求就是要把这些东西向新的制度转换。但是转换过程中出现了很多问题,很多地区对转换没有积极性,认为转换有的是利益目的,怎么转换,我们应该要有切实可行的办法,不能一刀切。
在立法中其实政府有关部门对于企业年金的建立应该给予适当的刚性政策。比如经济效益达到什么水平,应该就建立企业年金问题进行基本协商。比如说不建立企业年金制度应该有适当的干预。因为现在确实是强政府,弱劳工。所以国家在这方面应该有一个比较好的政策出题。
最后,其实企业企业年金的建立是一个复杂、完整的过程。需要政府有关部门的通力合作。比如劳动保障部门、发改委、市场监管机构等等应该有一个政策协调机制,政策的制定要统一。
我今天所说的这些是我们这次调研刚进行第一阶段,还没有形成系统观点,只是把初步的结果奉献给得到。这次能参加企业年金高层研讨会对我们来说也是一个非常好的机会。最后谢谢大家听我的演讲。
时间:2005年10月22日11:49 来源:搜狐财经 (责任编辑:田野)
【作者:田野】 【出处:搜狐财经】
标签: 企业年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