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网天津频道2月9日电(邹兰贺楠)今年,天津将改革养老金计发办法,调整城镇个体工商户、灵活就业人员的缴费基数和缴费比例,逐步做实基本养老保险个人账户,按照国务院的要求完善基本养老保险制度。
天津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局长唐延芹介绍,天津将本着"老人不变、新人规范、中人过渡"的原则制定养老金计发办法。新的计发办法将养老待遇与本人缴费多少、缴费时间长短、退休早晚相挂钩,形成多缴多得的激励机制。
为了保证新、老计发办法的平稳过渡,天津市按照国家规定,对"中人"设立了五年过渡期。过渡期内按新办法计算的待遇低于原办法的,减少部分全部补齐。
天津市现行的灵活就业人员和个体工商户的缴费比例和缴费基数和国家规定有差异。国家的新政策确定的费率为20%,缴费基数为当地上年度在岗职工的平均工资。而天津市的费率为22%,基数在社会平均工资的60-300%之间自选。天津市将本着"新人新办法,老人逐步过渡"的原则作出相应调整。
另外,天津市已经被国务院批准为扩大做实个人账户试点城市。今年,天津将积极制定好实施方案,核对帐户到人头,对基金实施规范化管理,实现保值增值。
据了解,天津还将研究建立农村养老保险制度,制定实施企业年金制度的指导意见和基金的管理办法。唐延芹表示,天津将按照国家的统一部署,适时调整企业退休人员养老待遇。(完)
www.TJXINHUA.com 2006年02月09日 17:19:32稿源:新华社
【作者:邹兰贺楠】 【出处:新华社】
标签: 养老保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