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年金制度在“潜水”两年后,终于在吉林省大面积开花结果。依靠着国家劳动和社会保障部最近推出的有关企业年金入市的配套法规,一直徘徊在资本市场门外的企业年金打开了吉林省入市大门。吉林省金融业也开始打响了企业年金客户的争夺战。
据了解,企业年金是指企业及其职工在依法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基础上,自愿建立的补充养老保险制度。企业年金、基本养老保险以及个人的商业养老保险,共同构成养老保障的三大支柱。目前,我省拥有5家具备资质的企业年金账户管理人、托管人金融机构;6家企业年金受托人、投资管理人金融机构。企业年金制度的建立使我省进一步完善了基本养老保险制度,建立多层次的养老保险体系。
“企业年金是职工与企业的自愿行为,不属于国家强制范围。企业年金所需费用由企业和职工个人共同缴纳,其中,企业缴费每年不超过本企业上年度职工工资总额的1/12,企业和职工个人缴费合计一般不超过本企业上年度职工工资总额的1/6。”27日,某寿险公司的首席讲师米晓岩告诉记者,在我省许多大中型企业都有能力为员工办理此项保险制度,所以各个有资质的金融机构也正在全力以赴挖掘和争夺这块刚刚兴起的市场,随着人们对企业年金制度的了解,我省的企业年金客户争夺战将更加激烈。
【2006.11.30 10:47】来源:新文化报 作者:邹智威
标签: 企业年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