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10日,国资委公开消息说,国资委再次要求中央企业加强职工福利费和工资总额管理,严格控制人工成本增长幅度。
印象中,“再次”表态或者发文———控制中央企业随意发放工资福利,国资委已经搞过若干次了。而且,年初国资委曾发文要求调查中央企业员工的收入分配情况,似乎很有决心刹住央企中普遍存在的这股歪风邪气,可惜至今难产。事实上,看看身边,垄断央企行业的领导和员工,高工资照拿,好福利照收,就足以说明严控央企福利,发文不起作用,整治必须有法可依。
资料显示,电力、电信、金融、水电气供应、烟草等垄断行业职工的平均工资是其他行业职工平均工资的2-3倍,实际收入差距可能达5-10倍;少数国企高中层管理人员收入偏高,与其他人员收入差距偏大。在“让全体民众共享改革发展成果”已成为普遍共识的语境下,如此鲜明的收入差别一次次撩拨着民众脆弱而愤怒的神经,民众显然不能对国资委的几个“再次”“发文”“要求”满意。
众所周知,国有垄断企业的高工资、高福利来源于行政垄断下的高利润,并非他们付出了非凡的智识和辛苦的劳动。这些利润本该上缴国家,通过政府的二次分配,用来保障公共事业,如教育、医疗、做实养老金账户、新农村建设等。垄断行业不经股东(民众)同意,私自决定垄断利润的用途,实质上就是背离了民众的委托,侵犯了本属全体民众的财富,是一种监守自盗,坐地自肥,一种犯罪行为,必须制止并给予惩罚。
眼下,和国际接轨是一个很流行的口号,凡是涉及民众生活必需品收费的项目,如成品油、天然气、高等教育收费、医疗改革等,政府部门一般都拿它作为解释,试图消除民众的疑惑和不满。和国际接轨是市场经济体制的内在要求,是好事,应该支持。可我就纳闷,为什么这个口号喊了这么多年,垄断央企薪酬制度为什么就不能和国际接轨呢?
每年出国考察的政府官员之多,费用之巨,叫人咋舌。想必国外垄断行业的薪资发放制度,也是考察学习的内容之一。再说,现在资讯如此发达,网上信息应有尽有,就连我这个没出国考察学习的时评人都大体知道人家的薪资发放制度:参考社会整体平均工资水平,制定垄断行业从业人员的工资数额,避免引起民众不满。如果说,出国考察的国资委、发改委、财政部……等部门的工作人员不知道这个原则,我想,说不过去吧。
知而不为,或者知而为之———仅仅“再次”发文或口头要求,就很叫人怀疑其执行的真诚度,或者干脆就是一种敷衍。各项法律法规严令禁止各级官员贪污腐败,公款吃喝,可事实上贪污腐败现象层出不穷,公款吃喝更是每年“干”掉几个三峡工程。法律法规尚且不能震慑住官员那颗贪婪之心,指望一纸统治或口头警告就能约束垄断行业不涨工资,岂不是痴人说梦?
从这个意义上说,笔者认为国有垄断企业的高工资、高福利必须予以整治,但本着利益回避原则,整治工作不能交给国资委完成———两者是上下级关系,存在着难以分辨的利益纠葛。笔者认为,鉴于垄断行业自利虐民日甚,现在有必要制定一部《垄断行业工资发放法》或其他专门法,对垄断行业工资发放给予具体的规定,对违反者给予严厉惩罚,或许可以一定程度上消除垄断行业的危害。
2007-7-13 ■王伟 中华工商时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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