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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年金投资股指期货政策“瓶颈”待解

2017-01-26 08:00:01 无忧保
【导读】:企业年金是指企业及其职工在依法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基础上,自愿建立的补充养老保险制度,是我国多支柱养老保险体系中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沪深300股指期货推出在即,市场参与各方都在积极备战股指期货,基金等机构参与股指期货的方式和规模都已经基本确


企业年金是指企业及其职工在依法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基础上,自愿建立的补充养老保险制度,是我国多支柱养老保险体系中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沪深300股指期货推出在即,市场参与各方都在积极备战股指期货,基金等机构参与股指期货的方式和规模都已经基本确定,保险基金也在筹划投资股指期货,但企业年金投资股指期货却很少有人提及,而企业年金投资于股票部分的资产存在利用股指期货进行套期保值规避风险的需求。本文将对企业年金投资于股指期货的必要性、可行性及存在的障碍(“瓶颈”)等问题加以探讨。

一、企业年金投资于股指期货的必要性

1.企业年金需要股指期货这一避险工具来规避股票市场的系统性风险。

企业年金是老百姓的养命钱,这一特殊性质决定了企业年金投资管理遵循安全性、收益性、流动性原则,其中安全性永远是第一位的。股票市场风险分为非系统风险和系统风险,非系统风险可以通过有效的股票组合来分散,但系统风险需要股票市场以外的金融工具加以分散。根据有关模型测算,中国股票市场总风险中系统性风险所占比例达40%,远高出国外发达国家股票市场25%的平均水平。因此,企业年金投资于股票市场的资产需要利用股指期货等金融衍生品工具规避股票市场系统风险,达到风险和收益的平衡。

2.资本市场完善和发展需要企业年金的深度参与。

企业年金实行的是完全积累模式,虽然企业年金目前在我国股票市值中所占比重还微不足道,但其不断注入市场并且累积沉淀下来的力量将是惊人的。1991-2000年的10年间,全国企业年金规模不到200亿元,平均每年增加不到20亿元;2006年底,基金规模达到910亿元,一年增加了200多亿元。据统计,在发达市场中,养老金通常占资本市场资金量的三分之一左右,这也从一个侧面说明我国养老金市场潜力巨大。企业年金作为我国养老保险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其对于资本市场的重要性将日益显现,有助于资本市场更充分竞争和市场稳定。要促进中国资本市场的继续完善和发展,股指期货等金融衍生品也不能缺少企业年金的参与。

二、企业年金投资于股指期货的可行性

1. 沪深300股指期货合约设计和规则、细则等方面的规定,都旨在控制风险,避免过度投机,为企业年金在风险可控的范围进行套期保值规避风险提供可能。中金所日前公布了沪深300股指期货合约、交易规则以及相关的细则和办法,对风险控制管理办法作了修改,保证金水平从8%提高到10%,单个客户的单边持仓限额由2000手减小到600手(获批套期保值额度的会员或客户持仓不受此限),熔断机制、强制平仓、强制减仓等方面也作了较大修改,提高了股指期货的参与门槛,引导交易主体以套期保值为目的,并以机构投资者为主体,使企业年金能够有效利用股指期货套期保值,规避股票市场的系统风险。

2.企业年金市场化管理,由专业的投资管理公司运作,能够很好应对股指期货的风险,合理规避风险。劳动和社会保障部日前下发通知,对尚未规范管理的原有企业年金移交工作作出明确部署,要求今年年底之前,确保完成原有企业年金的管理主体变更和各项业务移交到位,实现规范的市场化管理运营。企业年金市场化投资运营,由专业的投资管理机构进行投资管理,在相关法规和机构的严格监管下,能够有效控制企业年金的投资风险,投资股指期货的风险也能够有效控制。

三、企业年金投资于股指期货存在的障碍

1.政策法规的限制,企业年金不能投资于期货领域。

我国的企业年金计划实行严格限量监管模式,《企业年金基金管理试行办法》(以下简称试行办法)对年金基金投资范围和投资比例有明确规定(见下表)。试行办法关于企业年金投资范围的规定将股指期货等金融衍生品排除在外。而且第五十一条规定:
企业年金基金不得用于信用交易,不得用于向他人贷款和提供担保。“企业年金不得用于信用交易”,即不能进行具有保证金性质的杠杆交易。政策方面的限制,使得企业年金不能投资股指期货。

2.投资管理机构数量不足。现有的管理机构是2005年8月认定的,共37家,包括5家法人受托机构、11家账户管理人、6家托管人和15家投资管理人。随着越来越多的企业参加企业年金计划,基金规模不断扩大,现有的管理机构数量不够。目前国家相关部门正在进行新的企业年金管理机构的资格认定,这一问题将会解决。

3.企业年金市场化运营管理比例过低,不利于年金基金的监管。来自劳动与社会保障部的统计显示,截至2006年底,我国企业年金规模达到910亿元,其中只有158亿元是按市场化方式管理运营,大部分企业年金还是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管理、行业集中管理或者企业自行管理,市场化运营管理比例过低,不利于企业年金的监督管理。

四、结束语

企业年金投资于股指期货存在法规政策限制、投资管理机构不足、投资监管风险等方面的障碍,但随着新的企业年金管理机构资格的认定、2007年年内企业年金全部转移给专业机构管理,投资管理机构不足、投资监管风险的“瓶颈”有望解决。因此,目前相关法规政策对企业年金投资范围的限制,使得企业年金不能投资于股指期货,企业年金也就不能利用股指期货的套期保值和资产配置功能来规避股票市场的系统风险。随着股票市场风险加大,将不利于企业年金的保值增值,不利于我国社会保障制度改革的稳步推进。企业年金投资于股指期货的政策“瓶颈”待解。

来源: 期货日报 【2007.07.06 10:31】 作者:周利

标签:   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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