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获悉,7月1日起,新办退休手续的企业退休人员,全部实行社会化管理服务。2007年6月30日前的退休人员,以企业为单位,逐步移交居住地,实行社会化管理服务。
退休金社会化发放
企业退休人员社会管理包括三个方面:一,养老金实行社会化发放。二,人事档案移交社会化管理服务机构集中管理。三,退休人员纳入居住地街道、社区实行属地管理。为此,南京市企业职工养老保险结算管理中心增挂“市企业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服务中心”牌子,负责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服务工作。
档案保管社会化服务
企业在办理人员移交手续前应足额向市企保中心(市退管中心)划拨社会化管理服务费。1、今年1月1日后办理退休的企业退休人员,一次性每人划拨1500元;2006年12月31日前办理退休的企业退休人员,一次性每人划拨1000元,该项费用由企业承担。2、灵活就业退休人员的社会化管理服务费按上述标准减半交纳,费用由个人承担。
实行走访和慰问制度
各级社会化管理服务机构为退休人员提供周到的服务。一是实行“四走访”制度。1,首次走访:每月对辖区内新纳入的企业退休人员进行走访,发放《联系卡》。2,重点走访:对辖区内鳏寡孤独、重病、80周岁及以上的高龄企业退休人员,每半年走访一次。3,定期走访:对辖区内企业退休人员,每年走访一次。4,特定走访:对辖区内发生突发事故及死亡等其它情况的企业退休人员及时上门走访。二,建立“五慰问”制度。1,节日慰问:对辖区内特困退休人员家庭,每年春节期间进行慰问,发放慰问物品。2,生日慰问:对辖区内80周岁、90周岁、100周岁高龄企业退休人员,上门慰问,祝贺生日。3,重病慰问:对辖区内患危重病的企业退休人员,上门慰问,发放慰问金(原则上每人可享受一次)。4,困难慰问:对辖区内发生重大突发事故的企业退休人员家庭,上门看望慰问。5,死亡慰问:对辖区内企业退休人员死亡的,上门对其亲属进行慰问。
福利待遇企业继续承担
实行社会化管理服务后,统筹项目外的非基本养老保险待遇费用,企业应严格按要求落实,不得以社会化管理为由随意减少退休人员的福利待遇。企业现用于退休人员活动的场所、设施,要继续发挥作用,保证使用,并向社会开放。
新华报业网-扬子晚报 2007-07-02 王卫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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