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万宝)日前,笔者从西安市发改委获悉,今年西安市将继续实施城乡居民大病保险试点工作,并对报销范围、大病种类等进行微调,报销比例不会低于去年的标准。
据了解,今年西安市将继续实施大病医保,凡参加西安市城镇居民医保、新农合并全额缴费的参保(合)人,均纳入大病保险统筹。农村新生儿出生当年,随参加新农合母亲享受基本医保及大病保险待遇,自第二年起按规定缴纳参合费用。
据悉,今年相关部门将对实际报销、基金使用情况、大病种类等数据进行收集、分析,对报销范围、投资标准等进行微调,报销比例不会低于去年的标准。由于报销工作要持续到3月底,预计微调后的试点方案将于4月份出台。今年1月1日之后的患者报销不会受到影响,将按照2014年的政策进行报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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