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扩大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覆盖面,提高部分群体人员养老金待遇,努力实现“人人享有基本生活保障”的目标,区社保局积极贯彻落实市劳动保障局关于未参保集体企业退休人员纳入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政策规定,认真宣传,组织落实,充分发挥各种宣传媒体的积极作用,通过街道、乡镇劳动保障事务所和社区劳动保障服务平台,将补缴政策宣传到每位未参保集体企业退休人员。
同时,在办理补缴工作中,严格执行上级文件精神,全区未参保集体企业退休人员中共有135人办理了补缴手续。补缴后,重新计算的养老金已于3月中旬全额发放到每位未参保集体企业退休人员手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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