歙县调整2008年度灵活就业人员基本医疗保险缴费标准


根据《关于印发〈歙县城镇灵活就业人员基本医疗保险暂行办法〉》(县政办〔2005〕35号)精神,歙县对灵活就业人员基本医疗保险缴费标准进行了调整,调整后的缴费标准为每月55元。参加灵活就业人员医疗保险的,必须同时缴纳医疗救助,其缴费标准仍为每年96元,均从2008年元月份起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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