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庆、中秋佳节即将到来,县劳动、建委两部门未雨绸缪,及早谋划,采取三条有力措施确保佳节不拖欠农民工工资。
一是与县建委联合发出《关于防止建筑工程拖欠工程款和农民工工资的紧急通知》,要求各建设、施工单位本着构建“平安休宁、和谐休宁”的要求,认真组织实施梳理近期工程投资情况,按施工合同签订的约定,及时兑现工程款,工程已通过竣工验收的,及时进行竣工决算,兑现所欠的工程款。
二是召开重点建设单位、施工单位负责人会议,按照“谁施工、谁负责”的原则,切实履行施工合同和用工协议要求,及时兑现农民工工资,防止因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而发生社会不稳定因素。
三是两部门深入重点建设工地进行督查,发现问题及时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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