视野讯:近日,澳大利亚注册会计师公会(CPA Australia)、澳大利亚特许会计师协会(ICAA)以及澳大利亚国家会计师协会(NIA)针对自我管理型养老基金(SMSFs)的审计人员,联合制定了一整套资质要求。
隶属于上述职业会计团体的审计师在对自我管理型养老基金2008年7月1日及以后开始的会计年度进行审计时,都必须遵循该资质要求。同时,也鼓励审计人员提前采纳该要求。
随着自我管理型养老基金的日益普及,审计人员在确保自我管理型养老基金受托人遵守养老金相关法律方面发挥着越来越重要的作用。
自我管理型养老基金的受托人有责任确保他们所管理的基金遵守一系列的法规要求,以便获得大量的税收减免。
每个会计年度,受托人都要对他们所管理的基金进行独立的财务审计及合规性审计,以检查他们是否遵守了相应的法规。
在目前的监管环境下,对审计人员而言,拥有与执行复杂审计工作、尤其是合规性审计相适应的专业知识和经验是必不可少的。
同时,承接自我管理型养老基金审计业务的审计人员必须持有上述三大会计团体之一所颁发的执业资质证书,以及相关的职业赔偿保险。
发布时间:2008-3-4 来源:中国会计视野 作者:张晓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