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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外机构抢滩专业养老保险

2017-02-07 08:00:02 无忧保
【导读】:建立专业机构引进外资股东 记者在日前召开的中国养老保险发展国际研讨会暨第二届企业年金与保险发展论坛上获悉,除了中国平安和太平人寿两家成立的专业养老金保险公司外,中国人寿也拟设养老保险公司,海外的其他金融机构也在与国内保险公司商榷建立合


建立专业机构引进外资股东

记者在日前召开的中国养老保险发展国际研讨会暨第二届企业年金与保险发展论坛上获悉,除了中国平安和太平人寿两家成立的专业养老金保险公司外,中国人寿也拟设养老保险公司,海外的其他金融机构也在与国内保险公司商榷建立合资专业养老保险公司。中外机构抢滩专业养老保险公司,涉足中国养老金市场竞争态势已渐趋明朗化。

最大寿险公司看上专业养老保险

中国最大的寿险公司--中国人寿(2628. H K)副总经理刘家德日前表示,中国人寿计划在下半年与母公司成立养老保险公司。

他指出,成立养老保险公司一事仍然有待监管机构的批准,预计新公司的投资金额将达到数百万元人民币。

中国人寿在上个月已经获批为首批企业年金管理机构,在企业年金基金投资管理人15家中,有中国人寿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企业年金基金账户管理人11家中,也有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中国人寿雄厚的管理实力不容忽视。中国人寿的中报显示,截至6月底,该公司获纯利52.08亿元,较去年同期的28.12亿元劲升85.2%,每股盈利0.19元,均远远高于市场预期。去年社保基金投资为1708亿元,今年上半年中国人寿总投资额为4378.42亿元,管理的规模是前者的近三倍。

引进保险外资股东成为捷径

据悉,一些海外大的有养老金专业管理经验的金融机构正在与国内的保险公司洽谈,准备建立合资专业养老金公司。

中国保监会主席吴定富在中国养老保险发展国际研讨会暨第二届企业年金与保险发展论坛上讲话时也明确表示,保险公司应当不断提升养老保险经营的专业化程度。在这方面,通过合资或吸收外资参股,引进保险外资股东在养老保险方面的专业技术和经验是一条捷径。

成立专门的养老保险公司也是提高专业化水平的一种重要方式。目前,保监会已经批准成立了太平养老保险和平安养老保险两家专业养老保险公司。从今后发展趋势看,保监会将鼓励多种形式的专业化发展方向,不断提升保险业在养老保险经营方面的专业化水平,使保险在养老保障领域的优势得到充分的发挥。

专业化经营是养老保险生命线

无论是太平还是平安养老保险,作为已经抢占先机的投资者,正在加快自己的专业化发展步伐。

太平保险公司已经在中国保监会、劳动和社会保障部以及辽宁省政府的大力支持下,于2003年11月率先在辽宁开始了企业年金的试点,为中国企业年金体系的建立进行了有益的探索。到目前,太平养老公司管理着64户企业,8000余人,3700多万元规模的企业年金。

谈到竞争问题,公司董事长何志光明确表示,随着机构主体的增加,竞争激烈是不可避免的。何志光认为,商业养老金专营机构成功的3个关键要素:公司治理安排、业务模式选择、市场营销模式。而太平养老保险的企业年金运作模式运作简单,企业只需与太平养老保险签订信托合同,选择其他年金服务机构等繁琐工作由太平养老保险负责完成;为了满足客户需求,给予客户更多的投资选择,在合适的时候,将联合在某投资领域有差异化优势的投资机构,承担一定的投资管理工作。

目前,公司准备选择最佳托管银行(可能不止一家)担任企业年金基金财产托管人,保证客户资产安全;选择最佳账户管理人(可能不止一家)提供企业年金账户管理服务;由毕马威会计师事务所(KPM G)担任企业年金基金财务报告审计人,保证信息披露符合相关规定。

中国保险(控股)有限公司董事长冯晓增也明确表示,全力支持太平养老保险在企业年金领域的市场发展,是作为集团今后的发展战略之一

据悉,平安养老保险也在加快发展步伐,实现稳步推进。平安养老董事长兼总经理王利平介绍说,企业年金与传统团体养老保险均为长期储蓄型业务,它们之间具有很强的替代性。作为专业养老保险公司,养老金业务就是我们的主业,我们没有副业和兼业。

六管齐下发展企业年金

太平养老保险股份公司董事长何志光在会上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应该从六个方面发展完善我国企业年金市场。

何志光向记者具体介绍了这六个方面的措施:一是国家应该考虑借鉴国际经验,建立灵活、有操作性但又长期的企业年金税优制度,如EET模式;二是出台企业年金投资管理细则,试行1年后,根据市场意见,调整现有企业年金投资限制,尤其是不应该设立最低投资限制;三是

出台企业年金销售管理制度,修正企业年金收费限制(尤其应该增加前端、后端收费),建议取消收费最高限制,改为信息披露制度,让市场调节费率;四是对企业年金理事会作出相关管理规定,规范其行为;五是联合各监管主体,逐步建立劳保、财政、税务、金融在内的市场联合监管体系;六是政府加强企业年金政策培育、企业/员工的培训教育。

何志光认为,企业年金理事会模式下年金计划参加者风险偏高。因为企业年金理事会实质是特定的自然人集合,不是自然人和法人的混合体。企业年金理事是企业年金基金财产的共同受托人。所以,理事会性质和人员构成可以看出以下几个问题:理事会不具备法人资格,不能独立对外承担法律责任,在法律履行上有一定障碍。理事会成员专业能力、诚信尽职的能力无法得到有效保障等。

另外,税收优惠成为稳步发展年金市场的基础条件。目前,虽然已有19个省市颁发了企业年金税收政策,但基本上没有形成一个体系化、切实可行的政策体系。

何志光建议,可以实施EET税优政策。另外,4%的企业税前列支比例明显不够。对于效益好、保障需求高的企业,4%的比例反而成为约束其积极性的因素。建议与《企业年金试行办法》规定的缴费上限接轨,和针对个人缴费部分提供税优支持。

谈到企业年金的投资问题,何志光认为,目前投资渠道和比例限制不合理;投资渠道限制过死,投资工具有限;投资比例限制不合理,建议逐步放开最低投资比例的限制。

何志光还建议,有关部门应该制定更加详细的投资监管细则。

作者:记者 卢晓平 大连报道 2005年09月05日 06:41 上海证券报网络版

【作者:卢晓平】  【出处:上海证券报网络版】

标签:   养老保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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