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语】:深圳住房公积金年度结息公告
各缴存单位和职工:
按照《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规定,每年6月30日为全国住房公积金年度结息日,即为职工个人住房公积金账户结算年度利息。为了及时、准确、安全地做好结息工作,我市住房公积金缴存、提取柜面业务将于2013年6月28日(周五)下午6:00起暂停办理;公积金贷款(不含公积金组合贷款商贷部分)与网上办事大厅业务(包括网上预约、查询、提取等)将于2013年6月29日(周六)下午4:30起暂停办理;2013年6月30日暂停公积金贷款月供及逾期本息的扣收,其中,还款日为2013年6月30日的公积金贷款,我中心将于7月1日扣收月供,不计逾期;已经逾期的公积金贷款,请于6月29日下午3:00前将逾期本息存入对应的还款账户,以便我中心扣收。以上暂停业务的恢复办理时间为2013年7月1日(周一)上午9:00。请各缴存单位和职工提前安排好业务办理时间,由此带来的不便,敬请谅解。
深圳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2013年6月27日
标签: 公积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