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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六类困难人员参加医保可获政府资助

2017-02-16 08:00:01 无忧保
【导读】:《广州市资助困难人员参加社会医疗保险实施办法》近日颁布实施,并通过广州市民政局网站向社会公布。据了解,有六类困难人员可以获得政府资助参加社会医疗保险(包括新增参保和年度续保),分别是:本市最低生活保障 ...     《广州市资助困难人员参加社会医疗保险实施办法》近日颁布实施,并通过广州市民政局网站向社会公布。据了解,有六类困难人员可以获得政府资助参加社会医疗保险(包括新增参保和年度续保),分别是:本市最低生活保障对象、低收入困难家庭成员;本市城镇“三无”人员、农村五保供养对象;本市社会福利机构收养的政府供养人员;在本市大中专院校就读的非本市户籍困难学生;本市持证重度残疾人;本市享受抚恤补助的优抚对象、因公牺牲或(在职)病故人民警察的遗属。
       参加广州市居民医保的困难人员,其个人应缴纳费用由广州市医疗救助金全额资助;参加广州市职工社会医疗保险的困难人员,其个人缴纳费用由广州市医疗救助金按当年居民医保非从业居民个人缴费标准予以资助。
       市医疗救助服务中心根据《广州市医疗救助试行办法》定期向社会公布资助困难人员参保情况,接受社会监督。农村困难人员参加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的资助办法参照《广州市资助困难人员参加社会医疗保险实施办法》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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