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人社保网 0571-22931819

南宁补发企业退休人员养老金差额

2017-02-16 08:00:01 无忧保
【导读】:据介绍,本次调整惠及全市26.3万多名退休人员。调整后,南宁市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人均达到1621.23元/月,人均每月增加187.86元,最少每月也可增加140元。

日前,自治区人社部门发出通知,从2013年1月1日起调整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保险待遇,调整后每人每月增加基本养老金85元。从南宁市社会保险事业局获悉,南宁市已于4月15日基本完成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的调整。

据介绍,本次调整惠及全市26.3万多名退休人员。调整后,南宁市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人均达到1621.23元/月,人均每月增加187.86元,最少每月也可增加140元。从4月份起,南宁市将按照新的标准向退休人员发放基本养老金并补发1-3月待遇差额部分。

南宁市2013年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调整标准:

1,普遍调整,每人每月增加基本养老金85元。

2,按退休人员缴费年限,缴费年限(含视同缴费年限)每满1年,每人每月再增加基本养老金2元。

3,按退休人员年龄,每满1周岁,每人每月再增加基本养老金0.5元;对年满70周岁及其以上的,从年满70周岁起,每年长1周岁,每人每月再增加基本养老金10元。

4,按专业技术职称,对具有正高级专业技术职称的企业退休科技人员,每人每月再增加基本养老金500元;对具有副高级专业技术职称的企业退休科技人员,每人每月再增加基本养老金450元。

5,按是否在我区艰苦边远地区,对仍在我区艰苦边远地区领取基本养老金的退休人员(横县、上林县、马山县、隆安县属于实施范围),每人每月再增加基本养老金6元。

标签:   养老金  

声明:本站原创文章所有权归无忧保所有,转载务必注明来源;
转载文章仅代表原作者观点,不代表本站立场;如有侵权、违规,请联系qq:1070491083。

个人社保网 全国统一客服专线: 0571-22931819

//staticpc.shebaoonline.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