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山网讯(记者王亚芸报道)“社会保险法(草案)与以往的文件或者条例相比,在许多方面统一了口径,完善了法条,增强了社会保险的强制性和可操作性。”1月16日上午,自治区社会保障管理局副局长黄恒义在自治区社科界社会保险法(草案)征求意见座谈会上发言,并就相关问题提出具体修改意见。
自全国人大常委会办公厅向社会全文公布社会保险法(草案),广泛征求社会各方面意见和建议以来,自治区社科联与自治区劳动和社会保障学会积极组织向自治区社科界征求意见。来自自治区社会保险管理机构、社会科学研究单位和自治区高校相关专业的专家、学者从宏观和微观方面,就社会保险的经办、社会保险费的征缴和法律责任的追究等问题提出了建设性的意见和建议。
自治区劳动和社会保障学会秘书长杨应元在会上建议,社会保险法修改要树立发展型、改革型的社会保障理念,完善以社会保险为主体的社会保障体系,养老保险坚持社会统筹和个人账户相结合的制度模式,医疗保险要完善制度,解决历史遗留问题,扩大覆盖,完善筹资增长机制,逐步提高保障水平。
专家们建议,可以考虑适时开征社会保险税,应该对社会保险的经办机构有明确的定位,国家对社会保险费征缴权限和职能在本法必须统一,不能政出不一,必须集权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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