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24日发布《关于进一步完善基本医疗保险政策和规范管理有关问题的意见》,公布多个老百姓“利好”消息,增强医疗保险制度的吸引力和普惠性。
根据这个意见,广东各地将在今年7月1日前全面启动普通门诊医疗保障工作。根据广东省地区间经济发展状况和医疗卫生水平差异较大的实际,允许采取灵活过渡办法,对于社区卫生服务机构不健全、医疗保险管理服务能力不足的地区,在保证基金当期结余率不低于10%的前提下,进一步增加门诊特定病种和门诊慢性病种项目,同时对参保人普通门诊医疗费用给予一定限额的报销。
同时,为了防止开展门诊保障后部分定点医疗机构降低服务质量,影响参保人权益,这个新政策也规定了按人头结算或总额预付结算的,要制定配套措施,通过设定转诊责任分担机制以及基金使用率、次均处方报销率等指标,提高普通门诊实际报销水平。
这个意见规定,适当降低统筹基金起付标准,重点降低基层医疗机构的起付线,有条件的地区可取消起付线;职工医保基金支付比例原则上不低于80%,封顶线原则上不低于10万元;居民医保基金支付比例原则上不低于55%,封顶线原则上不低于6万元;进一步增加门诊特定病种和门诊慢性病种项目。
记者还了解到,在去年明确了个人账户可用于代参保人亲属缴纳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费以后,广东省进一步扩大了个人账户使用范围,除可用于支付参保人亲属在定点医疗机构住院、门诊就医以及定点零售药店购药所发生的费用以外,还可用于支付参保人及其亲属预防接种的疫苗费用和健康体检费用,提升了个人账户“互助互济”的功能。
广州大学生看普通门诊至少报销九成
从今年7月1日起,广州市对未成年人及在校学生医保补助从每人每年80元提至100元。大中专学生看普通门(急)诊就医的费用,普通门诊专项资金的分担比例不得低于90%。近日,广州市对居民医保相关政策作出调整,下月起非从业居民看门诊也可报销了。
据悉,去年广州市出台了《广州市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试行办法》(下称《试行办法》),日前,经市政府同意,现对《试行办法》的有关规定作出调整。未成年人及在校学生的政府资助标准由80元/人·年调整为100元/人·年。目前,广州居民医保参保对象包括老年居民、未成年人及在校学生及非从业居民,其中,前两类参保者已有普通门诊报销待遇。按照调整后的《试行办法》相关规定,非从业居民下月起也可享受普通门(急)诊医疗保险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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