丢失社保卡,卡内3000余元医药费先后遭盗刷。其中一家医院昨日回复中认定“医生核验社保卡人卡相符”。在此特别提醒市民,社保卡丢失应立即向社保局挂失,同时参保人应到社会保险机构设置社保卡密码,以防被他人冒用。
修先生向记者介绍事情经过,2月4日下午,女友郑小姐不慎将钱包遗失,包内有身份证和社保卡。由于大意,郑小姐仅在当天办理了身份证挂失手续,而忽略了办理社保卡挂失。时隔4天后,郑小姐前往社保局办理社保卡挂失手续时却发现,卡中3000余元医药费已被人分别在三家医院冒用,卡中仅剩80余元的额度。根据社保局提供的交易记录,有人分别在市第二人民医院、福田区人民医院和市中医院购药,其中以在市第二人民医院消费最多,高达2000余元。
郑小姐委托男友修先生去3家医院查问。2月9日,修先生在福田区人民医院和市中医院分别打出购药清单后发现,购买各类药物花费均为400多元。找到院方相关部门后,对方表示,调查清楚后会主动致电当事人。截至记者发稿时,郑小姐没有收到两家医院任何回复电话。
修先生在市第二人民医院打印购药清单时发现,不到一小时开出7个处方,所购多为治疗心脏病和高血压等药物,花费2000余元。修先生找到医保科反映情况。昨天,修先生收到一份“关于参保人郑某的社保卡在我院开药记账的说明”。说明上公布对此事调查结果:“当事医生何主任回忆,当日有人拿着郑小姐社保卡到医院简易门诊开药,持此卡来开药的人长相与社保卡上的照片非常相似,医院核验社保卡认为是人卡相符,于是为其服务。”对持卡人郑小姐未能及时挂失,社保卡又没有加密而造成的损失,院方表示遗憾。
办事指南:
标签: 社保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