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低工资涨幅不低长三角
市社保局发布《白皮书》,最低工资标准调整已经设定“时间表”
我市最低工资标准调整已经设定“时间表”。记者昨天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获悉,近日,该局在其网站上发布了《深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10年度公共服务白皮书》(下简称《白皮书》),《白皮书》提出二季度将提出最低工资标准调整方案,并广泛征求社会意见;三季度经市政府审定后向社会公布标准;目前已开始基础数据的收集、整理和分析工作。
最低工资至少两年调一次
《白皮书》公布了今年的十项公共服务,内容涉及促进户籍居民就业创业、提高医疗保险服务能力、调整最低工资标准等就业、社保热点问题,对每项服务都提出了明确的目标和进度时间。
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有关负责人表示,根据〈〈白皮书〉〉设定的时间表,我市将根据社会经济发展水平、就业状况、职工工资增长、居民消费价格指数四个因素,研究调整我市最低工资标准,如果提高,预计涨幅不会低于长三角及珠三角其他地区。
据了解,根据《深圳市员工工资支付条例》,深圳最低工资应当每年调整一次,执行年度为当年7月1日至次年6月30日,也就是每年7月开始执行新的最低工资标准。市政府去年提交市人大常委会审议的《修改〈深圳市员工工资支付条例〉的决定(草案)》,拟将最低工资调整频率从每年调整一次改为每两年至少调整一次。
今年最低工资标准调整办法将报市政府批准,并由市政府公布。
三季度实现个人账户家庭统筹 值得广大参保人期待的是,《白皮书》也设定了个人账户家庭统筹的时间表,提出要在今年三季度,扩大综合医疗保险个人账户的适用范围,实现个人账户家庭统筹。
今年如何提高我市医疗保险服务能力,《白皮书》提出了“增加定点医疗机构,扩大综合医疗保险优惠范围,方便群众就医”的具体目标。落实目标的进度设定为四步:一季度、在广州、东莞、惠州定点医院全部开通医保刷卡记账,就地结算;二季度、扩大综合医疗保险参保人在社区医疗服务时的优惠范围到所有门诊基本医疗费用(含药品费、诊疗费等),由统筹基金支付30%,退休人员由统筹基金支付50%;综合医疗保险第一类门诊大病待遇扩大到门诊所有病种;三季度、扩大综合医疗保险个人账户的适用范围,实现个人账户家庭统筹;四季度、完成新增社会医疗保险定点医药机构60家。
《白皮书》接受市民监督
《白皮书》提出的今年我市就业、社保工作的目标还包括:推进充分就业城市和国家级创业型城市建设;全年促进失业人员就业3万人以上,城镇登记失业率控制在3%以内;全年社会保险完成289亿征缴任务;全年培训50万人;全年签订集体合同3000家。
《白皮书》接受市民监督,市民可选择以下几种方式,对《白皮书》进行咨询、投诉,或提供相关建议:1、拨打82108658电话;2、发邮件至电子邮箱:szldbzj@gdsz.lss.gov.cn,或登录深圳市人力和社会保障局网站(http//www.sz12333.gov.cn/main/index.shtml)
标签: 工资